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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1日

我市全面启动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汪建平)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日前,市委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前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均需在2022年3月31日前,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委托,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任何公民和社会组织均可登录网站自由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