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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1日
党政同责 部门协作 共同发力
我市林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本报讯(记者杨仕智)1月6日,记者从市林业局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林长制工作扎实推进,建立起全面覆盖、责任明确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和部门共建共管机制,为实现“林长治”,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
我市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推行林长制列入了2021年工作要点。市林业局作为牵头部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立志任组长的市林业局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焦作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焦作市林长名单,市委、市人民政府“两办”印发了《焦作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市里召开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动员大会,就全面建立持续健康长效的林业发展新机制进行全面部署。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林长葛巧红,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林长李亦博签署《焦作市第一号总林长令》,吹响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集结号。
据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市本级及所辖11个县(市、区)均印发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全面覆盖、责任明确的四级林长体系和部门共建共管机制。市级设立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第一总林长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林长由市长担任,副总林长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担任。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建立林长体系,设立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同时,市县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设立林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围绕组织体系建立、设立林长公示牌、细化责任清单和建立配套制度等方面开展工作,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共同发力,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