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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0日
良法善治守北山 笃行不怠向未来
——写在《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
核心提示
2022年3月10日,是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五年来,市委、市政府遵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以宣传贯彻《北山条例》,增强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全民意识为引领;以构筑南太行绿色生态屏障,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全面深化北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提高北山生态环境品位为重点;以打击各类破坏北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规范北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秩序为抓手;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公众参与”原则,明确保护责任,完善管理体制,量化保护措施,科学修复治理,提升利用效能,让北部山区焕发勃勃生机。
本报记者 詹长松
虎年春节刚过,省自然资源厅就传来喜讯:我市解放区老丁沟—猫岔—影视路北闫河一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博爱县月山水库东与半架山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双双被评为“全省矿山生态修复十大典型优秀案例”。这是对我市北山治理成效的又一次充分肯定。
我市北部山区从西至东跨越沁阳市、博爱县、中站区、解放区、山阳区、马村区、修武县三县(市)四区,面积为823.4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五分之一。由于近百年来的粗放开采、私挖滥采和非法经营加工,致使北山千疮百孔,满目疮痍。
多年来,我市持续对北山生态环境进行整治,从“治理—反弹—再治理”的怪圈中总结教训。2016年,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开展了集中整治。与此同时,一部凝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部门心血和智慧,具有焦作地方特色、精细而管用的《北山条例》,于2017年3月10日颁布实施,使我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五年来,立法保护,深得人心。我市把每年的3月份定为《北山条例》宣传月,市、县、乡三级及有关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在大型广场、政府门前设置展台集中宣传,通过手机短信、车载电子屏、主要路口显示屏等平台及“五进”送法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持续不断、卓有成效的宣传,让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全社会依法保护北山生态环境的意识不断增强,破坏北山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得到震慑。
五年来,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初步形成。我市落实了市、县两级北山协调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逐步选配了北山管理协调人员,为北山保护提供机构保障和人力支撑;编制了《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和七个专项规划,对全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工作起到了前瞻作用;出台了北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交办制度、建设项目报备制度等10项配套制度,加大督导督察力度,确保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依规全面规范、有序推进;全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管理网络,形成了条块结合,村组为主、群众参与、联合执法的监管格局,完善了网格化管理机制;市政府投资近700万元在北山一二三类保护区设置了227个保护界碑和标识牌,在山区主要路口增设了矿产品检查站,从源头严控矿产品外出。
五年来,北山生态环境修复和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3.7亿元,在北山启动了29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加快推进验收工作。其中,投资1.24亿元的山阳区山门河一带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治理面积1.5平方千米,现已全部完工,种植樱桃、山楂、核桃、冬桃等经济树木,增加了当地农民收入;解放区老丁沟—猫岔—影视路北闫河一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紧密结合该区全域旅游规划,与附近的花海广场、南太行健身步道、民宿设计等有机联接;投资1.13亿元、治理区面积约2.9平方千米的中站区龙翔矿山公园,依托矿区浑然天成的地质风貌和陶瓷文化,以矿区改造为基础,开发矿区内的商业服务、商务办公、休闲娱乐等现代矿山公园功能,设计理念为打造“一脉、三区、八园、三十点”矿山修复治理典范和能够体现我市新形象的矿山公园。
五年来,北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压严打态势已成常态。市、县两级北山办加强督导巡查,坚决打击私挖乱采和借项目建设之名行违法违规之实的行为,全面使用无人机巡查,极大提高了效率;不断加大巡查督查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破坏北山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管严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公检法共立案查处私挖乱采案件近300起,诫勉谈话91人,党政纪处分64人,有效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北山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良法善治守北山,笃行不怠向未来。采山之痛,污染之源,已成历史;青山绿树,碧水蓝天,呈现眼前。下一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更大、勇气更足,北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步伐也将更加坚实,必定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新篇章的有力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