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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7日

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核心提示

日前,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202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经历了汛情、疫情叠加的冲击,接受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治理,党史学习教育,“守、懂、真”活动,巡察整改等多重淬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经受住了考验、得到了锤炼、改进了作风、增强了战斗力。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确定的“1353”总体发展思路,找准坐标定位,选好着力点、突破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圆满完成各项年度责任目标,特别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改进公共法律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最重要的大局,迫切需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保持这三个环境,是全市司法行政干警义不容辞的首要政治责任。围绕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争先创优,晋级晋位,做到“五个坚持”,落实好“八项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政治底色更鲜明 服务经济更高效

本报讯(记者史文生)202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汛情、疫情叠加冲击下,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底色更加鲜明,队伍经受住了考验、得到了锤炼、改进了作风、增强了战斗力;以助力经济发展为重心,服务更加高效,确保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行政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服务保障到哪里。

去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坚持以上率下、突出学习深度、强化思想武装、创新形式载体、弘扬优良传统、赓续红色血脉,经过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彰显。

把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工作定位,主动作为,积极跟进,为全力服务“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市司法局出台了《围绕“项目为王”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十项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万警联万企”“千所联千企”“护航经济发展”等专项活动。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市共成立52个律师服务团,累计参与服务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律师925人次,体检企业449家,开展政策宣讲409次,开展复工复产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395次,为全市企业在法治化轨道上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和保障。

村(居)法律顾问成效明显,全市村(居)法律顾问总人数433人,律师服务的村(居)数为1756个,占全市村(居)总数的87.8%。该项工作被列入我市十大民生实事,到去年年底圆满完成任务。

全面实施“万所联万会”,我市30家律所已与54家商会完成了对接,搭建起律师服务全市各类企业的桥梁。公证行业保障企业经营,为企业办理公证开辟绿色通道,推行一次性告知单,提供免费咨询和线上预约服务。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我市共举办各类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活动156场,帮助536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47.18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立法质量持续提高 法治创建再创佳绩

本报讯(记者史文生)去年,我市以建设法治焦作为主线,统筹更加全面。我市被评为第三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被命名单位总数位居全省第一,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受表彰总数位列省辖市第一。立法质量持续提高,市司法局配合市人大完成《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草案)》《焦作市大沙河保护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

去年,我市出台《法治焦作建设规划(2021年至2025年)》《焦作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至2025年)》,以制度形式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创新性地开展全市法治调研督查。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司法局牵头负责的2020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企业权益保护指标工作,我市得分在全省排名第二。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落实成效明显,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在全省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获得优秀等次。

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推进,1家市直单位被命名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更加完善,在加速共建法治政府、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高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化破解执行难题等方面形成叠加互补效应,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领导的批示与肯定,荣登河南省第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红榜”,成功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完成我市七部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修订和公示,编制《焦作市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创新性地对全市重点执法系统采取整系统的监督模式,制定《焦作市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焦作市市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完善,市司法局加强对全市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法律顾问机构和人才库,构建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多元化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法治保障。对涉及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共清理文件313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完成全市844个证明事项清单发布工作。“七五”普法圆满收官,整体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多层次法治创建再创佳绩,孟州市、山阳区被评为全省第二批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八五”普法顺利启动。

护航平安焦作 夯实基层治理

本报讯(记者史文生)去年,我市以护航平安焦作为抓手,以夯实基层治理为重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司法局先后被省司法厅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2018年至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67个司法所被省厅命名为“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为扎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旗帜鲜明地把做好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和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重中之重,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市监所实现“无燃点、零感染”目标;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重点时期、敏感时段没有发生任何干扰。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市司法局先后被省司法厅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2018年至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系统有5个集体和18名个人受到省、市表彰。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水平,加大教育帮扶力度,全市30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有效管控。组织开展涉灾涉疫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等专项行动,全市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万件。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全市所有司法所均建成三星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达到27个,67个司法所被省厅命名为“五星规范化司法所”,位列省辖市第四名。

做到“五个坚持”

落实“八项任务”

本报讯(记者史文生)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争先创优,晋级晋位,做到“五个坚持”,落实好“八项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五个坚持”,即坚持政治引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坚持守正创新、开创新局,坚持从严治警、严管厚爱。

“八项任务”,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围绕“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和市委“1353”总体发展思路,着力服务中心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着力服务保障改善民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焦作建设;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着力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焦作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激发司法行政发展活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发展根基;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今年,围绕服务“项目为王”“十项举措”项目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持续推进“万人助万企”等活动,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和“法援惠民生”活动。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加强“智慧法治”“智慧普法”“智慧调解”等项目建设,最大限度服务民生。统筹推进依法治市,高效一体推进法治焦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落实好“一规划两方案”,落实好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确保完成行政立法任务,以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和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为抓手,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扎实开展人民调解,积极助力平安创建,持续开展“六防六促”活动,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持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启动开展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实施“三个一百”工程,深化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继续打造法治县、法治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村(社区),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