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2年04月20日
以购物退钱为诱饵两男子诈骗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刘正文 通讯员李榕、陈月月)枕头、蚕丝被、四件套等免费领,贪图一时的小便宜,殊不知这是陷阱。近日,温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王某利用开展销会的形式,以当天购物次日退钱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分别被判处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王某先后在山西省文水县某村、温县祥云镇某村,打着“某纺织品有限公司”的旗号,以免费赠送礼品为由吸引村民到场参加“床上用品展销”活动,虚假抬高所推销商品的用途和价格,向围观村民推销不同的床上用品,扬言现场拿现金购买的村民,他们次日会将钱如数退还,使得被害人陷入能够免费获得物品的错误认识,连续几天销售小件物品返还现金后,取得了许多村民的信任。直至最后一天,张某、王某开始推销花香被、蚕丝被等商品,蛊惑被害人以1300元、1500元的价格购买,使得没有防范心理的被害人再次交钱购买,而这次张某、王某收了被害人购物款之后便火速离开。2021年12月20日,张某、王某被温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据统计,张某、王某先后在山西、河南实施诈骗多次,造成18名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151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并结合该案案情,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