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2年05月12日
马村区开展“区村合围”工作观摩活动
本报讯 5月7日,马村区开展“区村合围”工作观摩活动。该区区委书记师少辉,区领导康春生、王满意、侯新保、邱华东、韩俊意、刘小虎、赵来森等参加活动。
观摩团一行先后到马村街道丽景社区、待王街道义门村、武王街道秦庄村、演马街道高寨村、冯营街道东苑社区、安阳城街道东马村和九里山街道九里山社区,观摩察看各处合围情况,安全岛、电子围栏、智能摄像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区村合围”运行管理情况。
“征求过老百姓的意见吗?”“消防车能顺利通过吗?”在马村街道丽景社区、冯营街道东苑社区和九里山街道九里山社区,师少辉提出,“合围”不是硬隔离,既要围起来,也要满足群众各种需求,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多设活动门,留好消防通道、逃生通道。要推进物业化管理,由大到小逐步缩小管理范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出入门禁是刷卡还是人脸识别?”“门岗如何值班?”在待王街道义门村、武王街道秦庄村、演马街道高寨村和安阳城街道东马村,师少辉要求,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农村实际情况,保证三轮车、农用车辆等顺利通行,做好门岗值班、轮班工作;要研究好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微网格员作用,使其成为基层“话事人”“宣传员”“调解员”。
在随后召开的“区村合围”工作观摩推进会上,师少辉说,“区村合围”工作虽然是基层治理工作中的一个小点,但它对全区老百姓影响很大,对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意义重大。开展本次观摩活动,既是对大家在前期工作中不等不靠、积极行动的肯定,也是大家在观摩过程中互相交流、互相提升,从中引发对基层治理更深入的思考。希望大家下定决心、迎难而上,思想上要再统一、措施上要再加强、行动上要再加快、标准上要再提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区村合围”工作,为全区疫情防控、基层治理、防汛抢险、安全稳定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师少辉提出五点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推进“区村合围”。要坚决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实施“区村合围”,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需要,是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需要,是建设更高标准智能化城市的需要。实施“区村合围”,有利于更好地做到严密防控、精准溯源和高效排查等工作,推动基层治理更加智能化、高效化,节约大量人力、物力。因此,大家要真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一切困难,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村、社区100%合围。
二要查漏补缺,及时解决问题困难。目前,全区11个试点已经完成基础建设、设备安装等工作,其余的也在加快建设进度。对于已经投入运行的,要及时发现问题、短板和不足,查漏补缺、总结提升。对于还没有完成的,要想方设法尽快建成投用。要学会宣传、善于宣传、敢于宣传,同群众站在一条线上,让老百姓深刻认识到搞好“区村合围”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平安,要帮群众算好这笔账,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凝聚起群防群控力量。对于没有进村路、只临公路的路口,要统筹考虑,设置封闭抬杆,做到平时正常通行、关键设岗管控。同时,要保证消防安全、防汛安全,具体对接消防、应急等部门,科学合围。
三要对标对表,坚决完成目标任务。全区“区村合围”工作要在5月底完成60%、6月底全部完成,这个目标不会变、力度也不会减。大家要强化目标导向,对照各自工作任务,倒排工期、建立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台账化落实。要加强规划设计,以舒适、安全为主,参照先进地市经验,集成资源要素,尽量统一采购,降低成本,合法规范,落实“四议两公开”程序,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四要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工作质效。78个村(社区)建设推进的过程中,在确保正常运行的基础上,要提前开展群众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的真实、准确、完整。要统筹对接联通公司、卫健、公安、大数据、交通运管等部门,加强对疫情防控、治安管理等的软件开发、信息集成,实现数据联通、平台共享。在正常运行后,要深挖数据资源,根据运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提升工作质效。要拓展治理功能,突出“数字化”赋能,统筹将安全稳定、防汛抗洪、人居环境治理、全科网格管理、“十户联防”、帮扶救助等工作纳入“区村合围”智慧化管理系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要督导指导,压实责任奖优罚劣。各责任领导要严格落实分级包保制,亲力亲为抓落实,强化指导督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各街道党工委书记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责推动“区村合围”,也要学习借鉴兄弟街道先进经验,确保心中有数、高标推进、具体落实。各村(社区)要全力承接配合,严格落实合围管理工作,真正把“区村合围”当作民生实事来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相关督导部门要将“区村合围”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态化抓好督查督导工作,对工作积极、完成任务较好的街道、村(社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敷衍应付、进展缓慢的,要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坚决追责问责。
(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