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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1日

2022年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服务企业十项新举措

一、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正面清单。对位于市级以上产业园区,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农副食品加工等十五大项36小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审批时限缩减至1个工作日。

二、精简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符合要求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内,部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简化为报告表;对位于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园区、且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有关结论。

三、探索简化产业园区同类项目环评审批模式。对产业园区内同一行业类型建设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及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

四、推进环评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环评审批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项目环评审批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跑”“不见面审批”转变。

五、开辟重点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绿色通道。对重点建设项目,做到即到即受理,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的全过程服务。

六、进一步下放排污许可证审批权限。将15个行业中的重点管理排污单位,以及所有简化管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各县(市、区)分局。

七、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可不采取停工措施;对于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八、实施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采取豁免、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或免于现场检查,实施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措施为主的“无打扰”管理,保障企业放心生产。

九、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对工业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处罚,同时实施行政指导,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十、规范和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指导帮扶企业瞄准市内外行业先进典型开展对标升级,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加快节能、降耗、减污、降碳等绿色转型发展,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

(市生态环境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