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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6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决定任命路红卫为市政府副市长
本报讯(记者杜玲)6月2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市会议中心举行。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另发),决定任命:路红卫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希有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夏玮为市民政局局长。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修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学达、李平启、韩明华、谢如臣、卢和平,秘书长张维兴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免去高霞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免去鲁文明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刘希有等3人职务任免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路红卫任职的报告。
表决前,路红卫、刘希有、夏玮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路红卫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全力做到: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强化理论学习,提升创新能力;聚焦第一要务,力求争先出彩;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恪守廉洁从政,永葆政治本色。
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对免职人员的表决;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对拟任职人员的任命。
任命通过后,王建修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完成各项议程后,王建修对新任职同志提出了希望。他要求,新任职同志要增强政治意识,把牢正确方向,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树牢大局意识,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防汛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采取强有力举措,创造性开展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做到让市委放心、让人民满意;要强化公仆意识,坚持执政为民,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自觉发扬实干精神,努力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好公仆;要增强法治观念,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要始终廉洁自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讲党性、守纪律,树立务实重干、廉洁从政、群众信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