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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6日
发布维护夏粮收购计量秩序提醒告诫书
本报讯(记者王冰)当前,夏收工作全面铺开,夏粮收储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夏粮收购计量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粮农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维护夏粮收购计量秩序提醒告诫书。
提醒告诫书要求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加工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市场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配备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
在粮食收购、销售和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得伪造数据;应将检定证书或检定合格证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便于公众监督、辨识、查验。使用“地头磅”和“流动磅”进行收粮的粮食市场经营者,应主动到辖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进行强制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该局提醒广大粮农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或直接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等违法行为,按照计量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维护广大粮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