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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2日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阔步迈入执行改革“3.0时代”

——全市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纪实

沁阳市法院快速维权,为企业纾困,35天为企业追回138万元获赞誉。

本报记者 郭嘉莉 摄

孟州市法院将14起关联案件“打包”执行,并在一天全部执结,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本报记者 杨珂 摄

解放区法院设立执行服务中心,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

本报记者 郭嘉莉 摄

解放区法院执行立案窗口干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本报记者 杨珂 摄

修武县法院护航“三夏”生产,快执团队深入田间地头耐心调解,确保“纠纷田”适时收种。

本报记者 杨珂 摄

孟州市法院设立初次接待窗口,为申请人提供“一条龙”服务。

本报记者 郭嘉莉 摄

核心提示

5月26日上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就我市两级法院加快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作了典型发言,引来全省各地市法院的关注。

当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正在我市两级法院如火如荼地开展,如何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满意,成为各个法院一直在探索和追求的话题。

以往执行案件“一人包案到底、繁简不分、案事不分、线上线下脱节”的传统办案模式,存在执行质效不高、难以聚力、缺乏有效监管等顽疾,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系统性问题没有得到根治,影响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两级法院深刻分析执行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始终把提升执行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加强质效指标动态监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春季攻坚执行专项活动”等举措,实现首执案件结案率、执行完毕率、实际执结率等主要质效指标稳中有升,同时聚焦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

山阳区法院、温县法院、孟州市法院、修武县法院等基层法院更是在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中亮点频频、初现成效。执行案件初次接待、执行案件集约办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案件无纸化办公……一次次改革创新,让我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更透明、更公正、更高效,执行质效实现“加速度”。

本报记者 杨 珂

力破顽疾 十年深化改革

改革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更是需要刀刃向内、深挖顽疾。

“早在2011年,最高法院就出台了《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实施程序分为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发放等不同阶段。这是最高法院首次提出要求执行权分权制约。”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冯师刚介绍。

2019年,最高法院出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五年纲要》,对执行权运行机制再次作出制度安排。要求全面推行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完善“人员分类、事务集约、责权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健全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繁简分流”“事务集约”“团队建设”等词语首次出现。

2021年12月,最高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要求健全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建立流程节点自动预警和专人监管的双重管理机制。“初次接待”“按流程节点监管”成为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亮点。

“从2011年到2021年,10年间,我市执行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我市的执行质效跟随改革不断提升。”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国利说,“我们也能明确感受到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权运行机制的表述越来越具体、规定越来越细致、要求越来越严格。”

我市两级法院从开始的“一人包案到底”到“团队进行作战”,从“粗放型”执行管理到“集约式”精细管理……10年间,我市法院的执行质效伴随着改革,有了长足的发展。

随着最高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焦作执行改革迎来“3.0时代”。

建章立制 打通难点堵点

工作落实到位,制度需要先行。

市中级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多次听取进展汇报、安排部署。两级法院全面实行院长、常务副院长分管执行,执行局长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有力责任压实。制订《焦作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在保持改革基本框架、流程、功能的前提下,对照省高级法院总体指导方针,结合自身案件体量、类型、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实行总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不搞“一刀切”。

随后,我市各基层法院闻令而动,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纷纷制订适合本院、各具特色的实施方案,如山阳区法院制定《事务性工作集约团队工作流程图》《卷宗管理中心管理制度》《执行初次接待工作人员职责》等配套制度;温县法院出台《集中初次接待实施细则》《繁简分流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沁阳市法院制定《执行卷宗管理中心工作职责》《执行卷宗管理中心工作流程》《执行卷宗保管制度》《执行卷宗保密制度》等,最大限度地规范执行办案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基层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

通过“总方案+配套制度”的模式,各基层法院形成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最强大脑”、多个执行团队协同作战的“1+N”执行工作新格局,打破了“一人包案到底”的陈旧模式,建立起以员额法官、执行干警为主导,分段式、集约化、专业化的新型办案模式。

服务升级 设立初次接待窗口

改革永远不缺乏创新的勇气和魄力。

其实早在2021年7月,解放区法院率先在全省建立的“执行超市”即执行服务中心,便已经有了初次接待的身影。

该中心设立在解放区法院一楼,分两个集中办理区域。一进大厅,你就会看到墙上张贴的接待值班表,每一名执行干警都有排班,并且每周每人至少接待一次。通过这个值班表,当事人可以合理规划自己的时间,承办人也能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抽出身来,投入到执行办案中。24小时值班电话,则可以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而在南侧设立的“首次查询”“统一送达”“案件查询”和“律师咨询”四个窗口,则实现了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集约办理、快速流转、专业监督功能。该中心要求当日立案当日发起查控,当事人现场就可以看到查控信息;书记员对所有执行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裁定书统一“打包”处理,统一送达,并将案件繁简分流,快速流转至承办人手中,实现对内一体化高效运转、对外“一站式”贴心服务。

执行服务中心的成立,实现了在执行工作中“让当事人只跑一趟”的理念。而“初次接待窗口”的设立,更是对执行服务中心功能的再集约、再简化、再延伸。

“过去,各基层法院设立的执行立案窗口,只有立案功能。当事人申请立案后,想了解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情况、案件执行进度,核对信息、递交补充材料等都无法实现,造成当事人多次来法院跑趟。”冯师刚说,初次接待窗口设立后,这些功能全部前移,并在执行流程系统中形成初次接待笔录,生成电子卷宗,让申请人一次就能办理所有相关业务,真正实现了执行案件“让当事人最多跑一趟”的目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不仅如此,在首次接待中,法院要求接待干警必须详细告知申请执行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提供执行线索、申请律师调查令、申请悬赏执行、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等;必须告知执行不能的重大风险、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等;必须引导当事人进行阳光执行APP小程序的注册,让申请人监督案件执行全过程,让执行案件全流程“晒”在阳光下……

通过明确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地从源头减少信访事件的发生;通过执行公开,倒逼执行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市某百货商行与河南某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就是在初次接待中快速执结的。

当时,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初次接待窗口值班,当得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迅速冻结其银行账户,并电话告知被执行人如果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将向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如果继续抗拒执行,将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天,被执行人便赶到法院表达歉意,并在第三天将执行款汇入对公账户。

“这个升级版的‘服务窗口’不仅能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累,还有一个更强大的功能,就是答疑释惑,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王国利说。

智慧执行 强化“大脑中枢”

执行改革就是信息化先行,以“智慧”为依托的一次脱胎换骨。

“执行业务无纸化办案系统”便是信息化、智能化的重要体现之一。

5月10日,全市法院执行改革工作推进会在温县法院举行。在观摩中,该院卷宗管理中心成为一大亮点。据介绍,该中心做到了执行卷宗的集中管理、集中扫描、集中存档,实现了卷宗的全部数字化、执行业务的无纸化。执行法官告别了以往繁杂的纸质材料,通过电脑和手机,就能办理执行立案、财产查控、文书审批、结案归档等各项业务,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同步生成,执行过程全程留痕,公平正义随处可见。

“以前,一起执行案件到承办执行法官手中只是个‘半成品’,还需要补充材料、了解相关信息,仅这些工作就需要花费几天时间,如今通过‘大脑中枢’的辅助整理,传送到执行法官手中的已是一个‘成品’,相关信息一目了然,还不用他们操心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琐碎工作,让他们心无旁骛地去办案,执行效率大幅提高。”王国利说。

而卷宗管理中心只是“大脑中枢”的一个功能模块,它还有一项更重要的职能是对案件流程节点的全程监管,对临期的流程节点进行通报,对超期案件进行程序“锁死”,督促承办人办理,特别是查封房产的处置。

“对于锁死案件怎么办?那就需要提级到市中级法院甚至省高级法院进行审批解锁。”冯师刚说,现在各基层法院都在执行指挥中心成立了事务性工作集约办理团队,及时向被执行人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同时成立执行监管团队,监督执行流程各个节点,督导所有执行案件的执行进度,在起到“上传下达”作用的同时倒逼执行团队快速办案。

紧盯质效 打破“繁简不分”

曾几何时,“繁简不分”“一人包案到底”成为制约执行质效的绊脚石。一个执行员手里同时办理着少则几十起、多则几百起大大小小的案件,案件标的不一、难易程度不一,先办理谁的、后办理谁的,很难取舍,极易出现执行法官选择性办案、消极办案、办“人情案”的情况。

但是,随着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繁简分流”模式的形成,打破了“一人包案到底”的旧传统,做到了“分流管理、分类施策”“简案快执、繁案精执”,让执行法官目标更明确、责任更清晰,也使各基层法院的结案率大幅提升。

山阳区法院推出“员额法官+团队”模式,设置速执、普执、特执、执警联动、执行110、终本管理6个执行实施团队,速执和执警联动团队负责办理简易案件、一次性有效执行案件;普执团队办理普通案件;特执团队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执行110团队负责协助执行实施团队日常工作以及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终本管理团队负责已离开执行局的干警终本恢复案件的办理。

孟州市法院规定,快执团队负责办理执行标的在5万元以下的执行案件和保全案件,普执团队负责办理执行标的在5万元以上的执行案件,特执团队负责办理涉黑恶案件、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权清收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修武县法院确立2个快执团队。马村区法院则建立以法官为主导的速执团队、普执团队、特执团队3个团队。

“由于每个基层法院的人员数量不一、配置不一,所以‘因地制宜’是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所倡导的形式。而如何界定‘简案’和‘繁案’的工作,则由‘大脑中枢’的集约办理团队负责,按照标的额、涉案人数、是否容易找到被执行人等标准进行科学分类、精准分流,实现全员统一调度、集约管理,大家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王国利说,改革后,快执团队办理的简易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大幅缩短,像孟州市法院平均执行天数已缩短至9.35天;山阳区法院平均结案用时10.1天;温县法院平均办案周期为18.6天……

近日,孟州市法院执行局通过一起案件,揪出14起关联案件,“打包”执行,并在1天内全部执结,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当地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原来,其中10起新收的执行案件为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王某霞、王某生、陈某中、范某明、柴某霞5人互不相识,但均与某科技公司有业务往来。该公司因拖欠5人货款,形成10起诉讼案件。

“按照以往惯例,这10起执行案件要分给不同的执行干警来承办。同一个被执行人、同样的办案流程要重复走10遍,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严重的诉累。今年4月,全市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大改革,借着这个契机,我们在案件分配上进行了调整。发现多人申请执行一人的案件,多个案件当事人互为申请人、被执行人的案件,全部‘打包’集约处理,交由一个执行团队来集中办理。”这10起案件的承办执行干警吴海涛说。

吴海涛调查发现,这10起案件的5名申请人,是另外4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巧的是,这4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就是该科技公司。也就是说,这5名当事人和科技公司互为申请人、被执行人。而且,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14起案件的判项均为金钱给付。

“金钱与金钱相抵,这样就避免了因物品折价意见不统一而产生一系列纠纷。”吴海涛说,经合议庭研究后,初步拟定将双方给付义务进行抵消的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了给付时间、给付方式。原本,该科技公司需要支付近百万元,在给付义务抵消后,该公司最终只支付2万元。该公司当天就履行了协议,14起执行案件全部执结。

改革创新激发出澎湃的内生动力。如今我市两级法院执行队伍结构普遍得到了优化,干警信心更加坚定,干劲更加充足。像山阳区法院,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首执案件结案率由原来的落后位次一举跃升至全市第一名、全省第五名。全市法院各项执行工作指标大幅提升,稳步前进。

“焦作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才刚刚起步,团队间配合衔接也需不断优化,繁简分类考核等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焦作两级法院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勇毅笃行、克难奋进,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王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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