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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8日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26号)

为科学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全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1.来(返)焦人员均要提前通过“焦我办”APP或“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等途径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抵焦后分类落实健康管理。

2.境外来(返)焦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的,“点对点”闭环入焦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期间不外出,单人单间居住,减少与共同居住人接触,第1、3、5、7天由社区医务人员上门为其及共同居住人员采集核酸,坚持饮服中药汤剂提高免疫力。

3.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等静态管理区及所在的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乡镇,下同)或疫情发展迅速、外溢风险较高的城市来(返)焦人员,入焦后落实“7+7”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辖区内高校无疫情,且学生在校内已经完成7天以上封闭管理,持本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焦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上述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焦人员,入焦后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焦人员,入焦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其中,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焦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焦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5.对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均要严格查验第1、3、5、7天核酸检测结果,并落实3天剂量中药预防。

6.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请广大市民朋友加强个人防护,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遵守“正确戴口罩、规范扫验码”等防疫规定,保持一米线、不聚集良好习惯。各场所要安排专人负责查验,对不按要求佩戴口罩或扫验码的人员即时劝导,劝导无效的,可以拒绝其进入或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7.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动态调整。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