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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6日

被告送锦旗的背后

本报记者 刘正文

本报通讯员 王莉莉 张翠芳

近日,焦作市某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武陟县法院,将一面绣着“为企业保驾护航,给企业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该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田敏手中,感谢她为化解企业纠纷所作出的努力。不同寻常的是,送锦旗的这家公司并非原告,而是被告。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20年1月1日,原告苏州某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焦作市某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加工机器零部件,被告支付原告相应的加工费。因被告公司未支付加工费,双方形成纠纷,诉至武陟县法院,原告公司主张被告支付其加工费448.7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返还其机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田敏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查阅卷宗,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双方公司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次庭审。但审理期间,被告公司提出反诉,主张原告公司赔偿其违约金50万元及损失84.9万元,导致案件变得复杂。

“虽然案件标的额较大,但原、被告公司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只有加大调解力度,真正化解两家企业的矛盾纠纷,才能更有利于双方今后的合作。”田敏说。田敏充分了解双方意见,得知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因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所以原告公司的机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留存在了被告公司。为了尽可能减少双方公司的损失,妥善化解纠纷,田敏首先就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的返还问题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并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在田敏的积极协调下,被告公司配合协助原告公司将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全部拉走,为接下来的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随即,田敏又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二次庭审,当庭再次做双方公司的调解工作,从法律情理、合作共赢等方面晓以利害、明法析理,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并适时提出调解意见。双方公司均被田敏积极化解纠纷的工作热忱所打动。2022年5月30日,经过田敏多番耐心沟通,两家公司终于同意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原告公司同意被告公司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给付其260万元加工费。双方最终握手言和。6月23日,被告依约支付了第一期加工费80万元,并于当日向田敏送来了锦旗。

“虽然我们是给钱的一方,但是给的心甘情愿,非常感谢法官尽心尽力为我们化解纠纷!”被告公司相关负责人送锦旗时说。这面锦旗,不仅承载了企业对法官调解工作的肯定和感谢,更是武陟县法院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