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2年07月06日
全省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清单明确
农村寄宿制小学向乡镇集中
本报讯(记者许伟涛)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日前,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与水平,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意见》指出,各地要以制订的“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为依据,进一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深入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实现农村寄宿制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寄宿制中学向县城所在地集中(以下简称“两集中”),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教学管理更加完善,内涵建设得到提高,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人民满意的教育。
《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要完成以下任务:
——编制寄宿制学校2023-2025年建设规划。落实好省委工作部署,保持寄宿制学校建设的连续性,各省辖市、县(市、区)在前期规划的基础上,以本地“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为基本依据,于2022年年底前编制完成2023-2025年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要围绕“两集中”的工作思路,确保实施后集中的寄宿制中小学在规模和数量上满足学生寄宿需求。同时,坚决杜绝一刀切,确需保留的中心小学、村小学、教学点和初中要保留,实事求是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
——严格执行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寄宿制学校的校舍、师资、教学仪器设备、数字校园、图书资料、体音美器材以及运动场地等配备要全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生活设施要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学校宿管、食堂、保安等工勤服务及卫生人员的保障问题。
——切实保障寄宿制学校建设用地。各地要将寄宿制学校建设用地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对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所需建设用地,市、县级政府要采取划拨和土地租赁等方式足额供应。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闲置土地,允许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增减挂钩“先建后拆”方式保障用地。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绿色通道审批,可单独组卷上报,不受批次限制,指标即报即配,用地随报随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且纳入村庄建设项目范围的,项目单位无须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经费投入。强化县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主体责任,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和对寄宿制学校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结合地方实际,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相关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保障寄宿制学校建设经费。
——全面提高寄宿制学校育人水平。要充分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的优势,统筹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学校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健全优先保障、精准帮扶等制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明确帮扶老师、协助亲子交流、开展心理咨询,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管理,使寄宿制学校成为促进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