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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2日
携手推进拥军优抚服务合作 提升优抚对象荣誉感获得感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邮政分公司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
双方拥军优抚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现场。 王明磊 摄
本报讯(通讯员郭婧菲)7月6日上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邮政分公司签署了《拥军优抚合作协议》。此次合作旨在继承和发扬拥军优抚优良传统,认真履行社会组织应尽的优待义务,主动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好的优待优惠服务,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荣誉感、获得感。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浩谦,四级调研员王宏伟,市邮政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文军,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郑铭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和褒扬科科长张付海主持仪式。
作为我市社会优待退役军人工作的先行者,焦作邮政在全社会起到了良好示范效应。协议签订后,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在邮政网点可享受优待服务。一是持证人享受国内特快专递、国际及港澳台EMS产品8.5折优惠。其中,烈士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等持证人享受国内特快专递、国际及港澳台EMS产品8折优惠;二是持优待证对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挂失手续费、账户余额变动通知短信服务费,免电子银行认证工具(UK、电子令牌、万能卡)工本费,免收跨行转账手续费,免收跨行ATM取现手续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三是持优待证对象购买邮政指定图书、报刊享受8折优惠;四是持优待证对象参与社区团购、厅堂优惠购、团购福利享受会员优惠。
王浩谦表示,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功能。做好优待证制发工作,是中央的决策部署,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具体举措,是构建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的现实需要。双方协议的签署,彰显了焦作邮政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国防义务的责任担当,在全社会起到拥军优抚的良好示范效应。同时,他代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焦作邮政表示感谢。
江文军表示,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次战略合作,既是双方不断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的具体行动,也是邮政企业主动践行央企责任、敬重关爱退役军人的实际举措。焦作邮政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充分发挥邮政资金流、商流、物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独特优势,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帮扶等全方位服务,切实提高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同时,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推出更多更好惠及广大退役军人的服务措施,全力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贴心的高品质服务。
双方一致表示,未来要继续深化合作,丰富共建内容,进一步增进军邮关系。通过建立长效沟通机制,不断推出更多更好惠及广大退役军人对象的服务,用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为优抚落实、退役保障排忧解难,塑造引领关爱广大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拥军优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