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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2日
为“洗钱”提供银行卡,涉案10万余元
沁阳警方依法将马某刑事拘留
本报讯(通讯员徐学栋、杨贝贝)“提供银行账户协助转账,轻松月入万元。”这是一句网络上的广告词,沁阳市马某选择相信这句广告词,将银行账户供他人使用,但他没有轻松月入万元,而是被沁阳警方刑事拘留。
“洗钱”犯罪,听起来很遥远,其实离我们很近。4月29日,沁阳市公安局太行派出所在侦查中发现,有居民向犯罪团伙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涉嫌“洗钱”。
民警对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缜密研判,确定马某涉嫌违法犯罪。民警通过分析其活动轨迹,制订抓捕计划。6月29日,通过蹲点守候,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从事非法资金漂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供他人使用,从中非法获利,涉案金额高达10万余元。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马某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