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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3日

交通肇事后,她如何重获新生

本报记者 刘正文

本报通讯员 张 宽 刘冬霞

“谢谢检察官,谢谢各位代表,感谢你们给我改错的机会,让我的人生有了更多可能……”公开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申某涕泪俱下,深深地为自己的行为忏悔。

2021年4月24日,申某驾驶小型汽车外出办事,途经孟州市河雍街道东田丈村时,发现前方有个老太太(吴某)颤颤巍巍地驾驶着人力三轮车在道路中间行驶,不愿慢吞吞跟随驾驶的申某决定超车,但在超车过程中不幸与被害人吴某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吴某受伤倒地昏迷不起,申某立刻拨打急救电话送吴某就医,随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不幸的是,在医院治疗一个多月后,吴某还是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案件移送到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通过调取尸检报告、现场勘查、询问目击证人等方式,认定犯罪嫌疑人申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被害人吴某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申某正值青春年华,且平时一直善良上进、热心助人,在家人亲戚、朋友同事中有着不错的口碑,但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故后,她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恐慌中,时常以泪洗面,内疚到不能自已,原本和谐幸福的家庭也因此濒临破碎。

如何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又拯救申某的人生,不让两个家庭因一场事故都被毁掉,这成了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的难题。申某因交通肇事夺取了吴某的生命,对吴某本人与家庭造成了重大打击,但其为过失犯罪,且有初犯、偶犯、自首、主动认罪认罚的情节;在吴某死后申某为了表示歉意,主动向被害人吴某家属赔偿,且积极帮助其家属争取保险公司赔付,得到了吴某家属的一致谅解。经分析研判,办案检察官对申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要求申某依法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加强遵规守矩意识,不得再犯。

今年6月30日,孟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辩护律师及申某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案情及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法律依据,该院检察长吴兴军作为听证会主持人详细介绍了“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使听证员明白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是让司法温度真正的挽救一个人、挽救一个家庭,进而切实减少社会对立面的重要举措,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有效方法。听证员在经过讨论后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对申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充分听取听证员、辩护律师的意见后,主持人当场宣布对申某的不起诉决定。申某感激涕零,向与会人员作出日后必定遵纪守法,努力生活工作以回报社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