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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30日
通知
李艳丽,从2022年4月27日至今,你已超过90天未到单位上班。梁康,从2022年6月16日至今,你已超过40天未到单位上班。以上两人违反了单位的相关规定,请你们自本通知登报之日起15天内,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归,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391)5694131
特此通知
沁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