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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3日
市人大常委会确定6家单位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监督对象
本报讯(记者杜玲)8月2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获悉,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监督对象。
按照《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根据《2021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焦作市分报告)》评价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将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市场监管、劳动力市场监管、纳税、市场开放度、综合立体交通指数等6个指标的牵头单位确定为重点监督对象,分别是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方案要求,即日起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督促整改、开展专题调研、开展述职评议等措施,对6家重点监督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监督。
8月份,各重点监督对象对照国务院、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就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及整改情况接受媒体专访。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成立6个调研组,分专题对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中的落后事项(指标)进行调研,了解重点监督对象及主要配合部门整改工作情况。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重点监督对象要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述职,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60%的重点监督对象,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启动询问、质询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