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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3日
逐梦在希望的田野上
——温县法院祥云镇中心法庭守护“粮袋子”工作纪实
法官化解涉农纠纷。本报记者 杨 珂 摄
法庭人员参观张祥云烈士纪念馆。本报记者 郭嘉莉 摄
法官走访农业合作社,现场接受法律咨询。 本报记者 郭嘉莉 摄
法官与调解人员正在调解因林木种植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
本报记者 杨 珂 摄
法官在田间调解纠纷。本报记者 郭嘉莉 摄
法官走访铁棍山药种植户。本报记者 杨 珂 摄
法庭人员与农林局工作人员、调解员共同化解种子赔偿纠纷。
本报记者 杨 珂 摄
核心提示
河南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粮食大省,粮食产量连续5年稳定在650亿公斤以上,小麦产量稳定在350亿公斤以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压舱石”的作用。
在河南,焦作温县作为黄河以北第一个亩产吨粮县、小麦亩产千斤县、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在温县,祥云镇作为全省唯一的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核心区、全国重要的小麦良种科研基地,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祥云镇与番田镇、招贤乡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作物产量上均在全县占比三分之一以上。
农业兴则基础牢!农田必须是良田!
如何筑牢根基,为农业发展注入活力?近年来,温县法院祥云镇中心法庭,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拓宽政治视野,从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主动作为,为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走出了一条“绿色法庭”的特色之路。
本报记者 杨 珂
擦亮党徽 筑牢服务大局根基
据介绍,温县法院祥云镇中心法庭位于温县县城西11公里新洛路北。法庭现有员额法官、书记员、人民调解员、司机各一名,法官助理两名。法庭辖祥云镇、番田镇、招贤乡3个乡镇,86个行政村,近12万人口,涉及农作物播种面积18726.08公顷,占全县总播种面积的34.54%。同时,辖区涉农企业占到全县总数的50%以上。
助力当地农业发展,成为该法庭的重点工作之一。
“别看我们的法庭小,但是我们的队伍建设一点儿没松懈。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支部建在庭上、党旗扛在肩上’,以‘五星’支部创建为目标,以辖区张祥云、张峻山烈士精神为文化核心,做好文化传承,筑牢基层战斗堡垒,从而提升审判质效,推动辖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社会稳定,为‘三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该法庭负责人陆小娟说。
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带出一支精干队伍,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先锋堡垒”的巨大作用。
2021年9月,一起村民魏某状告温县番田镇某村第四小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引起该法庭的注意。
原来,村民魏某承包了该村小组7.87公顷土地用于种植生产经营,承包期限为5年。可是到了承包的第三年,也就是2021年9月,该小组以“温县番田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开会决定”,让被告解除与原告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将原告所承包的土地转租给他人。
法官通过走访得知,该村之所以违约,是因为番田镇引进一个粮仓项目,地点就在该村,涉及流转土地59.3公顷。这些土地均被村民小组强行收回,并已转租给他人。单从这一点来看,违约金高达30多万元,涉案村民200户。
一边是助力乡村经济发展的好项目需要落地,一边是承包人的利益受到损失;一边是高额的违约金,一边是涉案众多的群众,如何平衡关系,让矛盾迅速化解?为此,温县法院分管院长亲自挂帅,主抓该案及其关联案件的实质性化解,进而避免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祥云镇法庭的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乡镇干部分别与原告、被告进行释法明理,明确法律利害关系,为解决矛盾纠纷做好专业铺垫。
违约金从30多万元调到15万元,从12万元调到10万元,经过6个月的不懈努力,这起涉农纠纷最终以调解结案。
“我们法庭的口号是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该案的妥善处理,为被告流转土地、进一步提高农民收益铺平了道路。”陆小娟笑着说。
案件前置 涉农纠纷有了保障
一组数字体现了该法庭在助力“三农”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2021年,祥云镇法庭受理涉农纠纷150余件,但真正进入法庭的只有29件。
剩下的120余件涉农纠纷哪去了?
“服务辖区国家农业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始终是我们的中心工作,多年来,我们一直紧盯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房租赁、集体产权改革等涉农涉众型纠纷,加大审判调解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振兴。”陆小娟说。
“化解这么多矛盾纠纷,靠我们几个‘单打独斗’肯定是不行的。我们的制胜法宝是建立‘诉非衔接’机制和‘府院联动’机制。”陆小娟介绍。
今年6月,该法庭受理一起种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从被告处购买一批玉米种子,然后出售给农户,农户耕种后,种子发苗率低于正常值。农户遭受损失后,要求原告赔偿,原告则要求被告返还货款75000元并支付赔偿款67500元。
陆小娟接到案件后,认为此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更适合调解,遂将案件委托至镇调解委员会。但是,由于双方积怨已深,被告只同意赔付一定数量的种子。原告则执意要现金,并在提交立案手续时情绪异常激动。为此,法庭邀请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对种子的进货渠道、质量标准、种植条件等进行审查,并通过一系列论证,证明玉米种子发苗率低的原因与双方种植和管理均有关系。面对专业的论述和答复,双方均承认自己存在过失和不足,给法庭、政府带来不少麻烦,双方遂自行协商解决并达成调解协议。一场即将激化的纠纷在政府部门、调解组织和人民法庭的共同努力下,被消除在萌芽状态。
涉农纠纷在进入法庭之前,该法庭就提前介入,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分流到各乡镇调解委员会或专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合理的纠纷化解方式,实现纠纷前端治理;在黄河滩农业种植区设立涉农纠纷巡回法庭,护航辖区特色农产品经济发展;加大普法力度,印发涉农纠纷诉讼服务指南,将法言法语用口语化的方式表达,为群众自主化解涉农纠纷进行指引,让群众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扩大“朋友圈”,建立微信群。该法庭还将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调解员等相关人员纳入其中,一方面不定期在微信群中进行普法和培训,提升大家化解矛盾的能力;另一方面,发现纠纷后,大家集思广益、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及时化解纠纷。
张某与王某的民事侵权纠纷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化解的。
原来,2022年3月,张某聘用郑某为麦田喷洒除草剂,张某支付郑某农药钱和工费。
3月15日,郑某用小型无人机喷洒除草剂时,因当天刮西风,部分除草剂落入隔路相邻的王某田中,其所种植的甘蓝受到药害,且面积较大。王某发现后,立即请求祥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解决。调解员将此事发到群里后,立即引起各方关注。几路人马分工协作,迅速投入到调解工作中。
祥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及法律顾问赶到纠纷现场,进行实地勘验。祥云镇法庭法官就“如何认定损害与无人机洒药之间的因果关系?”“王某具体损失如何认定?”“张某与郑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张某让郑某打药,在选人上是否存在过失?”等法律问题进行具体指导……
为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调解员、法律顾问还专门跑到博爱县蔬菜市场询问甘蓝的销售价格。在走访中,法官和调解员还了解到,郑某并没有无人机喷洒除草剂作业资质……一条条信息汇总后,案件脉络和主攻方向逐渐清晰。于是,法庭联合各方力量,开展多次平等协商,最终三方达成协议:由张某、郑某共同赔偿王某经济损失8000元,赔偿款张某承担1000元、郑某承担7000元。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
法润营商 助力农业经济发展
农业无小事。同样,对于辖区涉农企业占到全县总数50%以上的祥云镇法庭来说,涉农企业的发展也牵动着法庭人的心。
近年来,该法庭深入基础农产品种植和加工企业,向公司或农户宣讲农产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捍卫“种子”农产品地域品牌;开展走访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服务企业大讲堂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筛选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涉企案件典型案例予以印发,制作典型案例“口袋书”,指导涉农企业、农民依法生产经营和正确维护自身权益,推动企业树立诚信经营和绿色生态理念,防范各种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
2021年1月,原告周某胜与被告河南某种业有限公司、白某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该法庭开庭。
原来,被告河南某种业有限公司经营批发、零售农作物生意,原告经白某明介绍向该公司提供劳务。2019年8月24日上午,原告在被告公司搬运小麦时,被掉落下来的麦堆砸伤,在温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时,伤情被诊断为创伤性休克、多发肋骨骨折、肺挫伤、胸骨骨折等多处创伤。后经河南唯实司法鉴定中心认定,周某胜的伤情有一处构成九级伤残,两处构成十级伤残。周某胜认为,被告河南某种业有限公司未提供安全生产条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公司觉得自己很冤枉,认为自己与白某明系加工承揽关系,而原告受雇于白某明,故原告受伤应由被告白某明承担全部责任。但在法庭调查时,法官发现,该公司未给承揽的劳工购买保险,因此在这起纠纷中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终,法庭判定原告周某胜在工作过程中未注意安全义务,自身存在一定过错,酌定原告承担40%的责任;被告白某明承担40%的责任,即53923.2元;被告河南某种业有限公司承担20%的责任,即26961.6元。
“通过这样的案件,我们给辖区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高度重视、用心维护。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健康发展、良性发展,才能带动当地的经济腾飞。”陆小娟笑着说。
如今的祥云镇法庭,已经走上了“爱农护农助农”之路,打造出远近闻名的“绿色”法庭品牌——他们下沉入村,强化纠纷源头预防;他们坚持庭所联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研判;他们列席乡镇重大会议,为乡镇作出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他们编制白皮书,为党委、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决策参考;他们实行“两考核、两通报”,实现辖区17个村零诉讼案件发生。
“今后,我们将继续聚焦热点、难点、堵点,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为当地农业发展注入法院力量,让祥云镇法庭的‘绿色法庭’称号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响!”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志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