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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0日

口头起诉就地调 为民解忧效率高

本报记者 刘正文

本报通讯员 闫苏馨

为深入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修武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深入落实便民举措,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获得感。

8月2日傍晚,修武县人民法院云台山法庭的干警们如同往常一样,仍在争分夺秒地加班工作。这时,法庭大门走进来一位愁眉不展的老太太。云台山法庭庭长卫超赶忙走近微笑地说:“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老太太看着一脸和气的卫超,开始说起自己去年建房的波折。

老太太说:“去年,我家通过别人介绍找了外地的刘某某盖房,预付建房款3.5万元,但刘某某没有给我盖房,只退给我1.9万元,后来就找不到人了。为这事我整天犯愁,四处打听找到刘某某后让他打了欠条,说是每月还2000元,但两个月后他不仅不还钱,连电话也不接了。”

卫超耐心地听完老太太的诉说后,考虑到老太太不会写字,不方便按常规递交诉状起诉,就安排法官助理吴克亮根据老太太口述内容进行了立案登记。同时,与刘某某进行了电话联系,经询问,刘某某承认欠老太太建房款的事实,但以手边工作忙为由不接受线上调解,于是卫超与双方约定了现场调解时间。

次日9时许,老太太与吴克亮一起找到刘某某,吴克亮让刘某某查看了口头起诉登记表和相关证据材料后,刘某某称当时为给老太太家建房,租赁了钢管等,并交了3000元左右押金,被老太太取走了,应当扣除,老太太却不予认可,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经耐心做双方工作,两人最终同意按1万元履行,吴克亮当场制作了调解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困扰老太太一年多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签字后,老太太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连连夸赞法庭效率高,真心为老百姓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