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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7日
一场历时两个月的调解
8月14日深夜,博爱县司法局金城司法所所长闫培利、调解员秦金环等经过近两个月的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赔偿金额共计71万元。
6月18日20点40分,新乡市的别某驾车行至博爱县金城乡史庄村北路段时,与横穿马路的刘某相撞,刘某当场死亡。调解员接到乡里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维护秩序,安抚死者家属情绪,掌握事故现场第一手资料,并及时联系死者所在村的村干部,时刻关注死者家属情绪,引导他们走调解渠道,避免走极端。
肇事者别某,24岁,刚大学毕业未就业,其父代其参与调解。死者刘某65岁,其丈夫身体不便,委托其子周某参与调解。周某提出赔偿各项损失160万元,别某父亲不接受,但表示可以在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上适当多赔一点。7月12日,交警部门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肇事方别某、死者刘某分别承担主、次责任。别某不服,认为行人刘某横穿马路时突然加速,导致自己反应不及,双方应当承担同等责任,遂提起了行政复议。调解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调查核实的实际情况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员一边找来律师,帮助周某依法计算合理的赔偿金额;一边做别某父亲的工作,取得对方谅解。一番调解后,别父表示愿意尽力赔付死者家属。最终,通过多次调解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71万元赔偿协议,肇事方取得死者家属谅解,为这起纠纷画上了句号。
宣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