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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

全面建立河湖长制 强化河长巡河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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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我市连续两年在河湖长制省级考核中获得优秀名次,并予以全省通报表扬。这并不仅仅是一项荣誉,带给我们的是最切实的生态环境变化和幸福生活感受——通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市河湖环境持续改善,河湖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日益提高,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那么,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究竟如何开展?近日,本报记者走进市水利局,就此工作进行了深入采访——

美丽的大沙河一景。本报记者 高小豹 摄

本报记者 高小豹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说:“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铿锵有力的话语,拉开了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大幕。

“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推动全市河长制工作从‘见河长、见湖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局长胡卫军说。

作为黄河和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线的城市,我市闻令而动,认真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改革部署,以河长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南水北调供水安全工程安全和水质安全。2017年5月19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意见》,印发了《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随后,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焦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并于2017年6月30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该方案。至2017年底,全市顺利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目标。全市共设河长1826人(其中市级河长17人,县级河长134人,乡级河长452人,村级河长1223人),成立河长制办公室112个,竖立河长公示牌479块,对全市包括黄(沁)河在内的21个市级河段、147个县级河段、398个乡级河段和1856个村级河段实施管理。2018年1月、2019年5月,我市作为被抽检的地市之一,两次代表河南省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河长制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河长制是河长负责制,河长是负责河流的第一责任人。通过河长巡河,全面了解和掌握责任河道的基本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解决河湖问题的方案和措施,是河长履职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手段。至2021年年底,全市市级河长巡河162人次,示范引领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30.2万余人次,发现和解决了一大批存在的河湖突出问题。市河长办建立了河长巡河通报制度,每月对巡河情况进行通报并排名。各县(市、区)河长办及时在河长微信群对未按时开展巡河的河长进行提醒,全市河长巡河率达到100%,实现了所有河长全部按要求开展巡河。

“6年来,全市河湖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全市河湖逐步成为人民满意的幸福美丽河湖。”胡卫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