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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
民政部门对残疾人福利企业实行服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对经过核准的残疾人福利企业事业组织,除继续执行国家现有的优惠照顾规定外,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税收、信贷资金、技术改造、利用外资、产品出口、外汇留成、土地使用等方面制定措施,进一步给予优惠照顾,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事业的发展。
(市残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