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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

温县民政局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本报讯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温县民政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和冬春季节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救助的通知》,及时召开民政系统视频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八项具体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纵向联动、同级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横向联通,畅通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的管理运行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群众求助诉求,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实施救助。

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乡镇(街道)提出初审意见后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核确认,整个办理流程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加强急难型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效能,加大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支持力度,对因疫情或极端天气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出现突发性困难的群众进行及时救助。

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补助资金。每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城乡低保等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特殊时期各项民政救助补贴资金发放不断不乱,确保在疫情防控和寒冬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加强特殊困难群众照料服务。切实抓好全县敬老院、养老中心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期间全封闭管理工作,持续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质量。通过电话、微信、巡访等方式,督促监护人按照“四方协议”认真履行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的照料服务义务,了解掌握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充分利用社区、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力量开展关心关爱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做好生活无着人员生活保障。加强与公安、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等提供必要的食品、衣物和防疫物资,帮助其寻找亲属护送回家,对找不到亲属的劝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

动员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机构和社会慈善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作用,在疫情防控政策允许、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以多种形式开展街面巡访、社区探访、知识宣传、心理疏导、陪伴支持等服务。

切实完善工作保障措施。组建县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工作专班,统筹疫情防控期间和冬春季节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成立综合协调组等四个工作组,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和冬春季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李阳 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