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22年11月15日

拍卖公告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2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1/1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71.I9CLPB)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拍品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123号4幢10302室的房产。

自2022年11月8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12日11时止(工作日)之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391)3386461(于法官、张法官)(0391)3386455(看样电话)★特别提醒 ①所拍房产以现状为准,该房产因疫情先拍后腾,目前有人占用使用,成交后存在交付延迟的可能;②税费负担情况:拍卖成交后,因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交纳的所有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若对应的义务人无法承担的最终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或承担,法院不负责协调解决;③成交后交付以现状交付为准,有意购买的竞买人请实地看样并到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该房产性质,谨慎购买,购买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物;④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停拍、悔拍等情形,拍卖法院依职权悔拍后原价退回购房款。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及房产、土地依交易中规定交纳的各种费)及有关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应主体无法承担的,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自担风险,法院不负责解决,请竞买前实地到管理部门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