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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8日

明确部门职责 加强信息互通

我市建立社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本报讯(记者杜玲)为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近日,我市建立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1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焦作市社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知,就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会议组成及组织形式、议事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作出规定。联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市残联等16家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单位负责社会保险相关工作的科室(部门)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保险工作,重点围绕征缴扩面、信息互通共享、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形成合力;研究分析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形势,协调解决社会保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促进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努力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应收尽收;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有关社会保险工作信息的互通共享;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协调欺诈骗保案件的立案、处罚、移送等有关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记者了解到,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如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召集人同意,可以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按程序报批。

11月29日,我市召开社会保险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和各自工作实际,在联席会议的框架范围内,按照社会保险扩面、征收、信息共享、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设立单项工作专班,积极研究解决本领域有关社会保险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规定事项,加快推动我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市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保险相关工作,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