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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闫琳琳:做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
闫琳琳在审理案件。本报记者 郭嘉莉 摄
本报记者 郭嘉莉
“老百姓心里有杆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首要的就是心中装着人民,秉持公平正义,让群众信服、满意。我愿做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博爱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闫琳琳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闫琳琳先后在该院立案庭、民庭、许良法庭工作,2019年10月到行政庭工作,担任行政庭庭长。
她心中的天平,既有服务发展的大局,也有人民群众的得失。
作为一名行政法官,闫琳琳审判案件不仅仅是依照法律条文进行判决,更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搭好沟通桥梁,为党委、政府聚焦发展出一分力、为民众争得合法权益尽一分心。
“要想减少争议的产生,就要从源头抓起。”工作中,闫琳琳坚决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靠前服务,提前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与行政机关共同开展走访、释法、宣传等工作,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博爱县清化镇街道王庄村“空心村”治理工作中,闫琳琳带着书记员与清化镇司法所、清化镇街道工作人员联动配合,参与了村两委的拆迁动员、协议签订、制定村规民约等工作,最终该村47户230名村民均顺利签订拆迁协议并按期搬离,无一起涉诉信访纠纷发生。
博爱县人民法院借助“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了“三联四网”行政争议化解新机制。“‘三联’即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四网’即四层“筛网”,通过重大事项事先参与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专业化解、诉中化解、检察监督化解将近98%的争议实质性化解。”闫琳琳补充道。
由法院主导,成立了博爱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统一纳入中心的工作范畴。该中心以博爱县司法局王基路全国先进调解团队为班底,吸纳法官、检察官、各行政机关人员,乡镇、街道干部为成员,既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也接受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的委派委托,实现行政争议“一体化”管理、“一站式”解决。2021年1月,对涉博爱某工程建设中突发的转包包工头死亡导致的119名农民工要求博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工资的争议,闫琳琳提前介入化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将款项支付给了农民工,及时保障了农民工权益。
她心中的天平,既有依法行政的强化,也有大胆的创新探索。
“行政案件俗称‘民告官’案件,其中一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办案法官要有政治智慧和办案艺术,要找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闫琳琳说,由于很多当事人对行政审判有偏见,所以法官不仅要考虑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还要考虑相关社会矛盾的妥善化解。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闫琳琳总是从当事人的实际诉求入手,待他们如亲人,努力做到定纷止争,让群众满意。
为此,在闫琳琳的建议下,该院建立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出庭率达到100%,并定期通报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情况。2020年至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即使在疫情防控、网络开庭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负责人也会通过网络出庭。该院审理的赵某诉博爱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法院积极引导该局负责人出庭发声,赢得了原告的认同和信任,原告最终撤回起诉。
今年年初,在行政复议案件由政府统一管辖后,闫琳琳主动与博爱县政府、博爱县司法局结合,探索复议与诉讼衔接机制,在复议阶段找出化解的突破口,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产生。
2020年2月,该院接到省高院转来张某网上反映其诉博爱县某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案件。经了解,张某的猪圈因占用耕地被该镇政府拆除,该案在复议阶段,通过组织复议机关、该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相关人员召开两次联席会议,找出案件的突破口,通过镇政府做工作,张某撤回了复议申请,该案在复议阶段案结事了。
“曾经,行政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是常事,再加上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时间就更长了。可是现在,我看到争议能快速、有效化解,老百姓不用来回奔波,我心里就特别踏实。”闫琳琳淡然地说。
她心中的天平,既有行政争议的妥善化解,也有守护万家灯火的安宁。
2020年5月18日18时30分许,闫琳琳下班回家,当走到自家胡同口时,发现里面围了许多人,不时传来一阵阵哭闹声,这时有人看见了闫琳琳,便大喊“闫法官,快来吧,出大事了,死人了”。闫琳琳二话没说,立即奔了过去。
经了解,当天下午,20多岁的小鹏(化名)因家里二层平台加盖预制板,便叫来了好朋友小亮(化名)等人来帮忙。在运送搭架材料时,小亮突然说心慌、腿软,便摊倒在房顶。小鹏赶紧拨打120、119求救,后经医护人员确认,小亮已无生命体征。随后,小亮的4个姐姐赶到现场,看到弟弟躺在地上,情绪十分激动。
人命关天,事关重大。闫琳琳顾不得回家,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她马上疏散围观群众,稳住了局面,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随后,闫琳琳将小亮的4个姐姐请到屋里进行安抚:“事情已经发生,我们要理性面对,冲动解决不了问题,法律会给你们一个公道。”待受害人家属情绪平稳后,闫琳琳开始耐心细致地为双方梳理案情,“小亮为小鹏义务帮工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先不论帮工与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出于人道主义,小鹏应当对小亮家人进行赔偿或补偿。”对于闫琳琳的提议,小鹏及其家属当场表示同意。
当天20时15分,闫琳琳陪同双方来到清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双方都表示同意通过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纠纷。经过闫琳琳和调解员的情绪安抚、耐心开导,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小鹏赔偿小亮的父母各项损失16万元,并按期履行到位。
5月19日1时40分,调解员起草好调解协议,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加印,同时闫琳琳为当事人现场办理了司法确认手续。协议签订后,小鹏当场给小亮的父母支付了3万元。
这是一起因义务帮工而引发的劳务纠纷,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受害者不愿意解剖尸体,死亡原因无法查明,责任划分不好确定,双方的矛盾将会进一步激化。可如今通过调解、司法确认,仅8个小时便化解了纠纷,受害者及时得到了赔偿款。。
所有的事情办妥后,闫琳琳回到家里已是2时许,虽然一身疲惫,但她感到踏实和安心:“我想,这就是作为一名法官为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吧。”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天平只有始终如一的公平,才能换来民心始终如一的拥护,作为一个天平的执掌者,我会用一生守护这分公平正义。”闫琳琳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