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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9日
我市6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枫桥式司法所”
本报讯(记者胡月)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印发《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命名“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和“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的决定》,我市6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12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2022年,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和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把人员力量充实到基层、把财力物力倾斜到基层、把政策措施落实到基层,确保司法所在服务中心工作、推进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
据悉,2019年至2021年,省司法厅组织实施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2022年至2024年,省司法厅又组织实施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4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勠力同心、踔厉奋发,以强基固本创建精致司法所为目标,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抓手,坚持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努力改善基层一线办公条件,积极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阵地建设,群众满意度再度跨越式提升。
据了解,截至2022年年底,我市107个司法所有79个被省厅命名为“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比例达73.8%,位列全省前列,6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比例达5.6%,同样高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