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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2日

中站区总工会确定四月份为集中要约协商月

本报讯(记者李新和)为进一步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加强区级工会工作整体合力,结合“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的开展,4月4日,中站区总工会召开2023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动员会暨集体协商工作培训推动会,确定四月份为“协商月”。

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的通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统筹安排,并确定四月份为“协商月”,组织企业严格遵照《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流程步骤,规范化完成集体协商合同的签订,保证各企业协商工作同步推进、各环节衔接有序。

会议强调,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众号、工会服务窗口群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协商氛围,让企业、职工真正了解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并扎实推动2023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动员会精神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各街道办事处、企业要把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工作纳入日常宣传工作中。

会议要求,区总工会要组织辖区一批能干事、会协商的退休干部组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深入企业宣传指导集体协商合同的签订;召开指导员队伍培训会,使指导员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成为集体协商的专家与行家里手。

“下一步,中站区总工会将以‘县级工会加强年’活动为契机,推动本次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走深走实,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真正成为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桥头堡’。”该区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对下一步行动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