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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31日
自然资源和规划 惠企政策摘录
●“标准地”出让前应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形成产权明晰、配套完善、条件优越、满足“标准地”使用各项要求的优质用地。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焦作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意见》(焦自然资[2022]73号)
●由建设单位作出承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两个月内,按照施工图审查建筑面积缴纳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焦政[2020]1号)
●对道路红线范围内长度不超过60米的市政管线、原管位原管径的管线更新及原电力走廊增容改造的电力线路、杆塔等八类建设工程,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焦作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批)豁免清单(焦自然资[2021]77号)
●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实施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后,直接许可。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施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焦自然资[2022]140号)
●小微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