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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7日
通告
根据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802执行7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申请人张艳的申请,我中心拟将坐落在会昌办事处西韩愈大街290号黄金城明珠楼A111、A211、C0406、C0401、C0403的房屋(产权人:孟州市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证号为:1260101681、1260101749、1260101745、1260101747),依照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裁定将房屋所有权过户至张艳名下(身份证号:410802××××03156569)。特通告征询异议,通告期满15日内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协助办理该房屋权属过户手续,同时将1260101681、1260101749、1260101745、1260101747号《房屋所有权证》通告作废。
特此通告
孟州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