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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7日

修武县法院:守护创新发展的“源头活水”

本报记者 郭嘉莉

作为焦作地区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修武县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聚焦多方联动、调解优先、专业审判、职能延伸、执源治理五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守护创新发展的“源头活水”,在服务大局、经济发展、定纷止争方面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聚焦多方联动 注重多元解纷

修武县法院大力开展多元解纷机制创新,与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司法审判和行政调处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成立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推动。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采集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择优推荐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纳入该院特邀调解名册,并在调解平台上予以确认。双方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诉前证据登记保存、避免损害扩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体现法院司法确认制度的高效和强制性,确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有机衔接,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在某知名酒店起诉某宾馆侵犯商标权一案中,权利人发现某宾馆侵犯其商标权后先行向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市场监管局受理后立即展开调查,避免了权利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聚焦调解优先 注重实质化解

修武县法院强力推进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健全知识产权行业调解组织和非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建立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联络员制度,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问题研讨。在立案阶段提前介入,针对原告相同的系列案件,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部分矛盾纠纷得以在源头就地实质化解。该院自2022年以来,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调撤率在62.22%以上;2022年5月以来,在诉前调解阶段化解知识产权纠纷109余起;2023年第一季度,诉前化解知识产权纠纷64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聚焦专业审判 注重产权保护

组建专业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团队,形成诉前送达、及时审理、快速结案的办案模式,对于系列案件采取集中开庭、合并审理的庭审操作模式,压减重复环节,选取典型案件先行调判,多路并进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时间。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高效调解某运动商标侵权案,判决侵害商标权的被告人刘某某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告刘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6000元;对田某某等15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被告人判处4年及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处以罚金540余万元,5年内禁止从事行业相关业务。

聚焦职能延伸 注重维权理念

随着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在城市商超、大型连锁商场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后,开始向分布在乡镇的中小零售商店转移。修武县法院坚持转变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既要重视末端保护,更要注重前端普法,实现既能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又能帮助小型商超规避经营风险的双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宣传活动,耐心细致回答商户提出的法律问题。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和网络等媒体进行以案释法,宣传相关商标纠纷的审理情况,及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商户和群众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结合“法官走访企业”等活动,深入本土企业一线,介绍交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各种途径,提升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方法、风险防控等方面能力,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聚焦执源治理 注重自动履行

利用审判前端优势,及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对于判决结案的,一并送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义务,让胜诉企业心无旁骛创新创造,有效避免了因采取强硬手段而带来的矛盾激化,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和法律尊严不受侵犯,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信心。2022年,该院审结的203件涉知识产权纠纷中,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和解后撤诉并自动履行完毕的有109件。在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判决后向当事人发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当事人贾某很快拿到20万元赔偿款。

下一步,修武县法院将立足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衡各方利益,致力保障科技创新,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