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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7日
身份证丢失被冒用 小伙莫名涉嫌犯罪
本报讯(记者郭嘉莉)因为一张七年前丢失的身份证,张某突然接到公安局的电话,被告知其名下的银行卡涉嫌犯罪,这让从未办过该卡的张某一头雾水。
2015年8月,张某的身份证不慎丢失,于2016年2月补办了新的身份证。2017年4月,捡到张某身份证的李某到A银行申请借记卡,A银行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确认是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后为李某办理了借记卡。后李某利用这张冒领的借记卡从事犯罪活动,最终该卡被公安机关冻结。因无端涉嫌犯罪,给张某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巨大困扰,张某遂将A银行诉至解放区法院,要求确认涉案借记卡对应的借记卡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提交派出所的证明证实用于开户的身份证已于2016年2月报失申领新的身份证,且经鉴定机构鉴定,A银行提交的个人客户业务申请书上的客户手写字迹非张某本人书写。上述证据足以证实,办理涉案借记卡的人并非张某本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应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虽然A银行抗辩其开办涉案借记卡时已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对开户申请人的身份证已经通过联网核查,但没有举证证明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是否为申请人本人、申请人与身份证照片是否一致进行核实,A银行作为发卡人存在过错。因此,他人冒用张某名义与A银行因涉案借记卡产生的合同关系无效。
丢失的身份证一旦落入他人手中,有被冒用的可能,会让自己的财产安全、征信记录等陷入危险境地,甚至“被”犯罪而成为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此法官提醒,丢失身份证应及时补办并开具补办证明。同时,捡到他人身份证后不能随意使用,应及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否则将会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