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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4日
自然资源和规划惠企政策摘录
●由政府主导的安置房、棚改房、经济适用房等项目,符合规划条件的,可按照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补办用地手续;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符合规划用途的自有土地建设房改房、集资房的,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可按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补办用地手续。
●对于按规定能够补办规划验收等手续的,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并补办相关核实手续。对确因建成时间较早等原因不具备补办条件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或核实意见。
——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办[2021]30号,该文件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