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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2日

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看这里

本报记者 赵改玲

资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资助工作,本报将分期介绍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本期,介绍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和残疾幼儿。

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高于400元的保持不变,不得抵顶保教费。

学前教育保教费

学前教育保教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当前资助标准高于600元的市、县,不得降低标准。资助范围为当年在河南省内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幼儿。

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资金要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或受助学生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上。

义务教育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以下简称生活补助)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主要用于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的生活费开支。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执行。

各级教育部门或学校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上。

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义务教育阶段省定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省定营养餐)是指《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中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受助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资助范围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含已经享受义务教育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校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义务省定营养餐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