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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1日

中小微企业迎来政策“甘霖”

——我市“金融十三条”实施意见亮点解读

本报记者 杜 玲

融资难、融资贵是不少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道难题。如今,我市中小微企业再次迎来政策精准滴灌的“甘霖”。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焦作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金融十三条”硬核举措,进一步加强政金企合作,推动构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促进金融要素与实体经济精准对接,更好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 关键词:工作目标

到2025年年底,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1100亿元

《意见》提出,通过实施13条举措,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实现贷款投放稳步增长,信贷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融资成本逐步降低,信贷、基金、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工具作用有效发挥,力争到2025年年底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1100亿元。

■ 关键词:提升信贷投放能力

围绕增加首贷户、提高续贷业务比重、扩大信用贷款投放,改善信贷供给结构;建立优质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和主办行制度,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意见》提出,强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严格执行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计划,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额度,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建立金融服务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收集解决制度,对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知识辅导,帮助企业完善融资要件,尽快达到银行授信门槛。

推动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管理长效机制,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作用,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加强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实时监测,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行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第三方机构收费标准作为与其合作的重要条件,促进中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优化中小微企业信贷供给结构。重点围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无贷户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增加首贷户,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开发中小微企业续贷产品,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加大续贷产品推广力度,提高续贷业务比重。推动驻焦金融机构与市智慧金服公司合作开发线上信用贷款产品,提高信用贷款中长期授信额度,扩大信用贷款投放。

建立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和主办行制度。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筛选本行业有融资需求的、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建立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定期更新并同步推送至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白名单”企业贷款台账,单列信贷计划。金融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基本账户开立情况,为“白名单”内的中小微企业确定主办行。

■ 关键词:强化重点领域支持

围绕“专精特新”企业、省市重点项目等重点企业和项目,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

强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围绕“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规上企业,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依托重点企业产业链图谱或链企名单,形成企业融资需求清单,组织金融机构常态化对接。围绕省、市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全市金融服务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一企一策”,对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提供信贷、保险、基金、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开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新途径。发挥中原银行焦作科技支行作用,完善科技信贷服务模式,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制订专属保障方案,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强化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外汇信贷品种,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资金保障。通过简化开户手续、“白名单”企业优惠报价、授信替代保证金等优惠政策,降低中小微外贸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支持企业使用汇率避险产品,对年度结售汇规模在6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微外贸企业使用汇率避险产品按规定给予奖励。

创新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方式。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注册和金融服务同步到位制度,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完成后即时发送金融服务信息,为其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针对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完整度不高、抵质押担保少的特点,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综合运用经营信息、交易流水、征信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多维度数据,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提供适合的金融产品服务,促进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

■ 关键词: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通过构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

《意见》提出,按市、县、乡、村分级建立金融服务平台,提供金融服务。市级完善智慧金服平台功能,县级推广数字金融服务超市、“红色金融e店”模式,乡镇推广金融助企服务站模式,在村级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站功能,实现金融服务平台县域全覆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近距离金融服务。依托四级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中小微企业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包县(市、区),常态化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围绕项目谋划、招商、签约、开工、投产等各个环节,强化跟踪辅导支持,提供全流程综合性金融服务。

完善智慧金服平台功能。创新开辟重点领域市场主体板块,开展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信息采集、信用评定和结果应用,提高注册率,扩大贷款主体基数。成立金融政策宣讲团,设立“8838888”融资服务热线,全天候提供融资问题咨询服务。

■ 关键词:健全保障机制

从担保服务、风险保障和资本市场补充等方面,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提升融资担保增信能力。加快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做大做优市级融资担保龙头企业,支持县域担保机构引入新股东增加资本实力,整体提升担保能力。

《意见》提出,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挥智慧金服平台征信与风控功能,优化风险补偿资金申请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建立风险补偿熔断机制与应用考核机制。

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用好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利用企业上市服务站平台,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专家和证券机构作用,对中小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运用企业上市中介服务机构报备评价机制,建立中介服务业绩档案,引导企业选择准确适宜的板块上市。

一项项举措,全方位精准滴灌,让广大中小微企业在前行的路上底气更足,呈现“千帆竞发”“枝繁叶茂”之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