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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2日

“金融活水”为乡村振兴蓄能加势

——解读我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本报记者 杜 玲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乡村全面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有效支持。

为解决乡村振兴中农村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日前,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出台《2023年全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7个方面出台20条举措,助力巩固拓展金融帮扶工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5年全市涉农贷款

余额力争突破1000亿元

我市坚持统筹资源、完善机制、精准解难、提升服务原则,通过实施一系列举措,实现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信贷、保险、基金、证券、担保等金融工具支农作用有效发挥,乡村振兴领域融资状况持续改善,涉农信贷稳定增长的目标。到2025年年底,全市涉农贷款余额力争突破1000亿元。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提高信贷可获得性

统筹运用信贷政策,保证农业信贷投放。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力度,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扩大对涉农贷款的信贷投放,降低涉农主体融资成本。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农村市场主体不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多样化信贷需求。发挥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支持作用,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和粮食收储贷款投放力度。加大乡村振兴贷、豫农E贷等涉农贷款投放力度,为农村市场主体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辟涉农贷款绿色服务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加大帮扶政策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发挥金融帮扶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作用,组织金融帮扶主办银行宣传金融帮扶政策,加大涉农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精准扶贫企业贷款的信贷投放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现应贷尽贷。

服务新型农业主体,提高信贷可获得性。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发布制度,动态反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依托智慧金服平台推进信息共享,促进银农对接。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信贷、保险服务,开展与其需求相匹配的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业务。

创新融资支持方式,破解缺乏抵质押物难题。积极拓宽农业抵质押物范围,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为涉农市场主体提供农业设施装备、存货、牲畜水产活体等各类动产融资登记服务,完善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和加工设备金融租赁服务。

加大保险保障力度

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围绕加大保险保障力度,《方案》提出,支持保险机构运用科技手段,健全精准高效验标和查勘定损机制,提升承保理赔效率和服务能力。加强对我市保险机构的指导,建立覆盖“米袋子”“肉盘子”“菜篮子”等领域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支持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创新涉农产品,围绕农村各类产业,创新涉农保险业务,加强与“三农”部门沟通协调,帮助解决承保理赔服务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培育壮大涉农企业

为鼓励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方案》明确,鼓励上市公司、私募创投机构等市场主体设立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通过注资、入股等方式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立涉农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设立融资“白名单”制度,集中组织开展涉农企业的融资对接服务,加强分类培育和上市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政策扶持范围内的涉农企业开通上市“绿色通道”,培育一批高质量涉农上市公司。

完善项目服务机制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企业需求台账。多方收集涉农企业融资需求,形成全市涉农项目融资需求台账,并组织商业银行主动对接企业。同时,将台账内容录入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并及时更新,供商业银行、企业随时查询。

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对统一收集的涉农企业融资需求,通过线上线下政金企对接会组织商业银行主动对接,依托“万人助万企”活动,发挥“金融服务员”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提升信贷投放效率

为提升服务基层效能,各县(市、区)依托“五星”支部创建,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通过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普惠金融服务站县域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以“基层党建+普惠金融+金融帮扶”为抓手,加载特色业务,保障服务站规范化运行。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提升信贷投放效率。加快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金融机构将查询和使用农户信用信息纳入信贷审批流程,结合“三信”评定结果,创新涉农信贷产品,改善金融服务。

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增强银行投放信心。各县(市、区)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并根据贷款增长情况逐步增加风险补偿金。各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对接,在防控风险前提下最大限度放大担保倍数,提高普惠贷款投放额度。

完善普惠授信体系,扩大普惠信贷投放。按照“宽授信、严管理”原则,稳步实施“信贷+信用”普惠授信。优化授信、启信、用信、还信四个环节,逐步构建广覆盖、多样化的普惠授信产品体系,扩大普惠授信覆盖面,真正实现“普”和“惠”。

提升担保增信服务能力

将“金融活水”引向“三农”

《方案》要求,加大与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力度,发挥农信系统植根地方的业务渠道广和风控水平高优势,完善县级金融服务中心、乡级金融服务站、村级金融服务部,按照“一县区一策、一产业一策”开发政银担合作产品,精准发力,将“金融活水”引向“三农”,助力乡村振兴。

聚焦支农支小主责主业,支持焦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为乡村振兴重大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考核评价和政策激励,推动银行机构加大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全面提高担保服务效率。

建立完善配套措施

推进各项举措落地

定期开展银行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差异化监管要求,督促银行机构单列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计划,鼓励制定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政策,保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

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统筹用好各级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引导和推动社会资本、金融资金投入乡村振兴。

强化农信服务职能,提升支农服务效能。全市农商行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聚焦县域农业优势产业、特色农产品品牌等重点领域发展,创新专属特色金融产品,确保农业农村有效金融需求得到满足。

强化银行机构责任,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各金融机构完善绩效考核和资源配置办法,优化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机制,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各项举措落实落地。打造乡村振兴特色支行或网点,增加信贷审批等业务权限,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适用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