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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
我市房地产从业人员 实名登记挂牌上岗制度将施行
本报讯(记者梁智玲)到房地产中介机构买、卖二手房,最担心遇到不靠谱的中介及从业人员。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挂牌上岗。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对象为:在我市城区依法设立,从事二手房咨询、居间、代理、房屋租赁、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等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经纪机构。具体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加盟机构、互联网经纪机构、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构、新建商品房营销代理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一般从业人员。
《通知》指出,市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住房保障中心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已领取营业执照但尚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备案时须提交的资料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不得低于1名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本机构房地产经纪业务规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实名登记表;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我市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1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进行年检;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我市对市城区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组织本机构从业人员持身份证原件申请领取实名登记牌,一人一卡,编号唯一,终身不变。实名登记牌是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有效证件,从业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在接受房屋交易咨询、在开发项目售楼部开展商品房代理销售服务、在居民小区开展存量房买卖及租赁看房服务、协助客户办理纳税、过户等交易事项时主动出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我市人民路上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说:“实名登记、挂牌上岗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房地产行业的交易行为,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市民刘小波说:“以往群众在购房或接受房地产经纪服务时,由于无法确认服务人员身份,内心会忐忑,自身购房权益也得不到完善的保护。这一政策的出台有效规范了房地产销售及服务行为,让老百姓吃了一颗‘安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