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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9日

2023年农村电商与寄递物流融合发展示范性县域物流 公共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认定工作启动

本报讯(记者李秋)为深入推进农村电商与寄递物流融合发展,加快贯通县乡村寄递物流配送体系,日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农村电商与寄递物流融合发展示范性县域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认定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辖区商务部门申报。

此次申报范围是,农村电子商务与寄递物流体系融合发展具有示范性、引领性作用的县域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

申报主体(运营企业)须在我市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其中,申报县域物流公共配送中心的运营企业需与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签订运营合作协议(3~5年),符合县域城镇规划布局;2023年以来,进出港总单量达到500万单以上,占地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在设施设备配置上,原则上应配置能够满足农村电商与寄递物流发展需要的快递分拣库、货架等设施和设备;需建立有仓库、配送、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原则上入驻物流快递企业不少于3家。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占地面积需在300平方米以上,位于交通便利、人口和商业活动集中地;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具备快递收发、配送等信息系统;原则上服务寄递企业不少于3家。

据介绍,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性中心(站)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择优支持并授牌,省财政支持每个示范性共配中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每个示范性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最高不超过5万元。支持资金用于推动县域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拓展寄递物流服务功能,提高农村寄递服务能力,提升共同配送效率。需要注意的是,中央或省财政支持过的县域物流共配中心、乡村物流服务站不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