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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1日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郑玲玲:
公正执法出铁拳
郑玲玲(右)和同事在一起研判案情。
本报记者 宋崇飞 摄
本报记者 杨景鹏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随着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的热映,影片中检察官吕玲玲的台词,深入人心,引人共情。而在我们身边,也有一名秉持“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理念,将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的检察官,她就是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郑玲玲。
郑玲玲从检十余年,已经历300多起重大疑难案件的洗礼。为此,她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焦作市十佳政法英模”等称号。
不惧挑战 公诉路上勇毅前行
2011年,怀着对检察职业的崇高敬仰,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的郑玲玲如愿考入了市人民检察院。她说,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要钻、要学,只有向能者强者追赶、向自己弱点宣战,才能一步步脚踏实地、走向成熟。
“业务竞赛是对公诉人办案能力的综合考察,也是迅速提高实战能力的有效途径。”郑玲玲始终牢记前辈说过的这句话。去年3月,她代表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参加河南省第十二届优秀公诉人竞赛,从业务笔试十一个小时的艰苦鏖战,到理论考试两个半小时的奋笔疾书,她全力竞争、突破自我,以第四名的成绩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并将代表河南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郑玲玲共指导办理涉黑恶案件40余起,提前介入侦查、会商研讨案件100余件次。跟踪指导办理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的原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某某涉黑案,多次到办案地林州市介入侦查,与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沟通联动,对下指导基层院审核罪名,指导庭审,该案一审判决认定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组织领导者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没收全部财产,该案被河南省扫黑办评为全省扫黑除恶精品案件。
查微析疑 守护公平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郑玲玲对检察工作不变的初心。
郑玲玲办理的王某某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有数千人、损失上千万元,群众反映激烈。她反复翻阅审查近百本卷宗材料和上万条账目,查微析疑,指导补充侦查取证卷宗三十余册,终于发现犯罪嫌疑人“拆东墙补西墙”的犯罪事实,追加主犯集资诈骗罪名,使三名主犯刑期由十年以下上升至最高二十年,有力地打击了犯罪。
郑玲玲办理的张某某投毒案,毒药药性发作原理复杂,作案环境特殊,犯罪嫌疑人供述反复,大量证据灭失,指控难度巨大。她查阅书籍、请教专家、走访现场,仔细审查作案的每个细节,从毒药购买地点、投毒方式、犯罪嫌疑人的感情生活经历等细节入手,锁定间接证据,反复推敲,查漏补缺,将卷宗从原来的四本变成了厚厚的七本,最终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条。庭审时,面对扎实的证据、有力的指控,被告人心服口服,当庭认罪,表示即使面临重刑也不上诉。
柔性办案 传递检察温情
面对被害人,郑玲玲饱含深情、司法为民,把被害人当亲人,用女性特有的耐心、细心展现“检察温情”。
郑玲玲办理过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因为家庭矛盾,犯罪嫌疑人酒后刺死了妻子,而犯罪嫌疑人年幼的女儿哭着说,“我没了妈妈,不想再没了爸爸……”更深深刺痛了郑玲玲的心。为化解矛盾,她一趟趟找被害人的父母,与老人拉家常,讲法律,最终解开了老人心结,促成双方和解,该案也成为焦作市首例命案认罪认罚案件。
办理许某某故意杀人案时,郑玲玲发现被害人是一名外地务工人员,农村生活的一家老小全指望这位“顶梁柱”打工挣钱养家,被害人的离世让原本就生活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年幼的孩子面临失学困境。她积极联系被害人家属,协助申请司法救助金10万元,经济上的帮助让一家人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
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郑玲玲在平凡中追求极致,在奉献中展现情怀。新的征程上,她将继续秉持敬畏之心,为焦作检察事业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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