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24年03月13日

山阳区法院

践行“枫桥经验” 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郭嘉莉)近日,山阳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室气氛热烈,调解员正在对一年来的小标的案件进行复盘。一例医药企业纠纷案件的调解过程,被列为可推广经验。

2021年4月,被告沁阳市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原告焦作市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药品后,迟迟没有结清款项,截至起诉前共欠款2035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结清欠款。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了解案情后,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民事收案窗口干警从案件标的额、案情繁简程度对案件风险进行初步评估,希望尽可能地降低诉讼对企业的影响。“此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且均为企业。考虑到双方后续存在继续合作的可能性,我们想采取调解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将纠纷就地解决。”该院立案庭庭长曹君萍说。于是,该院将案件委派给调解员车景然进行调解。

车景然想与被告取得联系,可被告手机号码已更换,后经多方努力,才联系上被告。被告对欠款一事未作否认,表示可以先向原告转账5000元。调解员随后与原告联系,原告表示理解并接受,若被告能将剩余款项一次性结清,可放弃利息。

随后,车景然又与被告联系,释法明理,强调欠款事实存在,且原告证据充分,此种情况下,调解对被告来说更有利。同时,提醒被告,诚信是企业在商事活动中非常重要的品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树立诚信企业形象。被告非常认可调解员的说法,一个月后凑足款项还给了原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该院出台了《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涉企案件风险告知制度》,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诉讼风险告知书,提供诉讼前对企业进行诉讼风险告知、诉讼中对企业进行诉讼流程指引、诉讼后提醒企业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等全流程服务,提醒企业在商事活动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醒企业做好风险规避、证据留痕等工作,方便诉讼时处于主动地位。

该院还建立涉企调解对接机制,鼓励中小企业协会与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按照《关于建立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和合作协议》联合开展工作,同时借助山阳区司法局现有的调解员网格,诉前调解成功率不断提升。

李某夫妻向苏某借款45万元用于公司建房和资金周转,中间陆续偿还了一部分,剩余本金及利息44万元一直未偿还。苏某多次催要无果,向山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该院随即委派山阳区司法局派驻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鼓励双方面对面解决问题。双方来到法院后,苏某情绪激动,于是调解员决定帮苏某一笔一笔确认核对银行流水明细,在62笔明细中,调解员梳理出44笔出借款,获得当事人一致认可。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在郑州建材市场经营建筑材料生意的卫某因看错信息,将70600元错转给周某。卫某首先求助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性后,建议向法院诉讼。调解员收到调解申请后,仔细分析案件情况,根据卫某提供的被申请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及户籍信息,几经周折找到周某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圆满化解。

“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持续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山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曙光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