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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0日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