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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精准发力打击非法集资

□ 李学杰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有关规定,非法集资是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和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引发局部地区的社会动荡;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蒙受严重经济损失,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非法集资属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者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刑法处罚。

我国一直保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态势。近年来,我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量、涉及金额和人数连续多年下降。

但是,有关方面近期发布的信息称,当前非法集资大案要案反弹压力较大,有关方面将坚决遏制风险蔓延势头,加大此类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力度。

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暨2024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近日召开。除了牵头联席会议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参加这场会议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中国证监会、国家信访局、全国工商联等成员单位。

会议发布的信息显示,近年各地区各部门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积极推动全链条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非处非(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非法集资风险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大案要案反弹压力较大,特别是存量风险持续“水落石出”。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被定位为“攻坚战”“持久战”。因此,此次会议要求,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蔓延势头。扎实抓好案件处置、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落实,着力完善全链条治理长效机制。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及重点地区,精准发力,确保实现充分掌握一批问题线索,及早发现一批风险隐患,有效处置一批重大案件,坚决惩处一批违法分子的工作目标。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防非处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市、县级人民政府要逐级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有效衔接。金融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要按照“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强化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条线指导,加大非法集资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力度,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及重点地区,精准发力,全力促进防非处非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切实为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和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