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24年04月29日

博爱县检察院

为涉企社矫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开辟“绿色通道”

本报讯(记者王冰 通讯员孙建设)“我一定会遵守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企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近日,博爱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司法局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赵某经营的公司进行实地走访时,赵某对检察官说。

赵某系河南某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7月31日因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该县鸿昌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赵某经营的公司在高新区,需要来回往返博爱、高新区两地,每次都需要履行请假手续。频繁请假给其带来诸多不便,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博爱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日常检察监督中发现此情况后,立即联合该县司法局开展调查。经调查了解,赵某自2023年8月入矫以来均能按照要求履行报到、报告义务,积极参加集中学习,主动为儿童福利院捐款捐物,现实表现良好。赵某的企业目前有员工230余人,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正常,近三年企业年均销售额近4000万元,经营势头良好。

博爱县检察院多次与该县司法局沟通,就如何在法律规定内从快从简办理赵某的外出请假问题进行了会商。2023年9月14日,依法为赵某开辟了可以跨市县活动的“绿色通道”。

针对这一情况,博爱县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制定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的申请、审批、管理、销假作了具体规定,真正让涉企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