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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3日
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
□李学杰
普惠保险是中国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完善普惠保险制度规则,并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提高保险业普惠保险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为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意见》明确了几项基本原则:
坚持广泛覆盖,提升保险服务的可及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到”保险。
坚持惠民利民,提升保险服务的可负担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起”保险。
坚持公平诚信,提升保险产品的保障属性,切实改进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合规“赔得满意”。
坚持稳健运行,提升保险经营的可持续性,促进普惠保险长期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是《意见》的重要看点。
在加大特定群体保险保障供给力度上,《意见》不仅提出“大力发展适合老年人保障需求和支付能力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产品”“加大对妇女‘两癌’,儿童先天性疾病、罕见病等的保险保障”等举措,还聚焦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店经营者等“新市民”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提出开展相应的新就业形态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
在提升重点领域风险保障水平等方面,《意见》提出“创新发展收入保险和气象指数保险”“开发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领取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年金产品”“积极发展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和疫苗接种等相关保险”等举措。同时,《意见》针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群众、脱贫人口、城市低保人群等的实际情况和保险需求,倡导开发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家庭财产保险等产品。
保险具有“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目前,中国保险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但保险的深度和密度还有待提高。在此背景下,《意见》及时明确普惠保险发展原则和目标,并给出一系列完善普惠保险制度的具体举措,是十分必要的。从具体举措看,《意见》有助于促进保险产品标准化,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针对《意见》发布后的落实,保险业应以《意见》发布为契机,主动承担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的责任使命,创新推出更多标准化、普惠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并充分应用金融科技提高普惠保险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在这一过程中,保险机构还要持续努力提升保险承保、核损、理赔、查询等服务的便捷程度,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