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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9日
宅基地使用权和主要特征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一种土地权利。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①主体特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般为农民集体成员。②用途特定,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和附属设施。③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农民集体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的,基本功能是保障集体成员基本居住需要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④面积法定,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⑤没有期限限制,当前法律并未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