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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6日
市中级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党支部:
法佑青春 呵护成长
市中级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党支部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本报记者 郭嘉莉 摄
本报记者 郭嘉莉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乎千万家庭的幸福生活,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民族的伟大复兴。他们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治的阳光雨露。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市中级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党支部始终坚持把党建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强化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精心打造“法佑青春”少年审判党建品牌,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少年综合审判庭党支部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大化”理念,秉承“教育、感化、挽救”6字方针,充分利用独具焦作特色的“1+3+X”少审审判工作模式,扎实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在一件离婚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少审庭法官耐心倾听孩子心声,了解家长实际情况,坚持用柔性司法化解纠纷矛盾,两位未成年人真情表露,在少年综合审判庭党支部的白板上留下了一幅感人至深的图画:“感谢法官爷爷。”
工作中,少年综合审判庭党支部不断探索党建工作和少年审判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法庭家庭第三方联合帮教”工作机制,设立“一档两报告三教育”工作流程,全面了解未成年人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家庭结构、父母受教育程度及职业情况,总结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根据“案情+家情+性情”,采取“因人帮教”“因案帮教”“一案一教”“一人一教”等方式,为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制定专属帮教套餐,有的放矢开展法庭帮教、家庭帮教、第三方帮教,指导父母做好家庭教育,为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联系爱心企业和学校,助其回归社会、重返校园。
推行义工服务制度,探索未成年被告人矫正方式。对可能被判处缓刑、管制、罚金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在法院判决前让其自愿到指定场所提供无偿服务,服务期间的表现作为法院量刑依据之一,对表现优秀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判决时对其最大限度的从轻、减轻处罚。义工服务期间,未成年被告人每天撰写义工日志,详细记录劳动情况和感悟,承办法官每周定点回访,通过查看日志、谈心交流等形式跟踪了解服务情况和现实表现,全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心理变化,真正使未成年被告人“在义工服务中接受教育、在教育中反思悔过、在悔过中接受改造、在改造后回归社会”。
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和社会观护员制度,对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案件,由团组织指派专人参与案件审理,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心理疏导和关怀教育,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及留守儿童帮扶、志愿活动,定期举办“未来之路”沙龙,积极开展“法佑春蕾”专项活动,通过“公众开放日”、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立足司法为民,深入挖掘党建工作引领作用,多年来,少年综合审判庭党支部积极发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功能,激发了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内生动力,以一颗诚心确保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