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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修武县纪委监委
澄清正名激发干部干事新动能
本报讯(记者李新和 通讯员岳静、王燕飞)“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摆脱困扰,安心工作,经过此事我更加体会到法官不仅守护司法公正,同时也被正义的阳光所守护……”10月22日,修武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该县法院澄清证明时,被澄清者康某感慨地说。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县法院法官康某在办理某经济纠纷案中存在采证不公,无视一方提供的证据,枉法裁判问题。县纪委监委通过调阅案件审判相关材料、走访了解、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迅速展开核查,最终查明该举报内容失实。经全面分析研判,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当面澄清的方式公开通报调查核实结果,为康某澄清正名,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提振干事信心。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今年年初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建立惩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出台调查取证配合机制和联席会商机制,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对2021年以来涉及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了结情况起底排查,围绕重复件、查否件和异常检举控告件再研判、再甄别、再调查、再落实,建立健全线下信访件了结再研判机制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严肃打击蓄意诬告陷害之风,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切实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为被诬告干部澄清证明。
着眼澄清正名工作常态长效化,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制发《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支持改革创新激励干部担当有为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容错纠错九条适用情形》,释放容错激励效能,着力化解“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难题,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和通报澄清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让干部真正放开手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排查诬告陷害线索205条,澄清正名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