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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昔日“凤凰”振翅复飞

——解放区法院审理市凤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纪实

本报记者 杨 珂

这是一起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案,企业虽小但案情疑难复杂;

这是一次创新实践,通过“府院联动+培育管理人”,使得案件快速推进;

这是法院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真实写照,为全力探索中小微企业破产案快审快结路径找到了方向……

11月5日,这起由解放区法院审理的焦作市凤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传来佳音,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下,该公司完成资产交接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成功实现破产重整。这是该院2024年办理的第一起中小微企业疑难复杂重整案件,该案件从立案受理到破产清算转重整成功仅用时8个月。

昔日“凤凰”再次振翅复飞——

问题矛盾交织 如何梳理化解

提起焦作市凤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不少焦作人比较熟悉。这家位于建设路与友谊路交叉口的公司,前身为焦作市家具总厂,1998年焦作市家具总厂破产清算,后经企业改制,成立焦作市凤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并延续至今。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经营制造家具、木制地板,批发、零售装饰材料,家具配件,木材,钢材,胶合板等。

别看只是一家小公司,可是由于经营不善而遗留的问题却一大堆。仅该公司在解放区法院涉执行案件就有26件,涉案金额552万余元。此外,该公司有职工群体近60人因无法正常缴纳医保、社保,涉及职工权益合计507.08万元,企业负债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

历史矛盾叠加、资产构成特别复杂,如何尽快盘活资产、保障债权人权益?

今年3月,解放区法院接到破产清算申请后,第一时间组建以分管院领导为审判长、资深法官为审判员的合议庭,对该案进行研判。

“破产审判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和助推器。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破产企业有序出清的良性循环。我们更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将相关工作提前推进,以‘提前一步’的思维助推企业破产重整‘加速度’。”解放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传武介绍。

最终,法院合议决定创新采用“府院联动+培育管理人”的方法,助推案件审理。

一二级管理人 与法院同发力

为了能够妥善化解难题、尽快让企业破产清算,该院及时发布选任管理人公告,并指定一级管理人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与二级管理人河南河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焦作市凤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据介绍,让一、二级管理人担任联合管理人在解放区法院尚属首次,该院在前期做了大量的走访、调研工作,最终确定了该方案。一级管理人为郑州的律师事务所,二级管理人为焦作本地的律师事务所。通过跨区选任管理人,引入国内优秀管理人联合地方管理人共同执业,不仅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处理能力,也促进了不同级别管理人之间的协作。

一方面,解放区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利用专业化的破产团队,对该案进行梳理。另一方面,该院通过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发挥作用,实现破产管理人与法院之间的良性互动。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强化管理,法院要求管理人总结并形成工作报告,以周报或半月报的形式提交到法院。

“作为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我没少和解放区法院的破产审理专班打交道,稳定的团队让沟通更加流畅。从律师的角度来讲,我能真切地感受到该院在‘专’上面所做的努力。不仅如此,该院对于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育也突出了一个‘专’字。该院提出的让一二级管理人形成联合管理人,就是对我们最好的培育。一级管理人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复杂、疑难的破产案件方面非常有经验,让我们受益匪浅。”河南河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驰说。

正是在这种探索模式下,管理人发挥各自优势和潜能,协调多家法院解除查封、清查完善购房资料、调查职工权益等工作有序开展。

从清算到重整 府院联动助力

想要让企业尽快破产清算成功不可能一蹴而就。

为此,解放区法院与管理人多次召开会议,梳理案情,寻找突破口。在该院的指导下,管理人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从企业资产现状出发,尊重历史,在合法合规的原则下务实创新,对该企业名下的生活区资产与经营性资产进行了界定区分,申请法院将生活区资产解封后用于解决安置房历史遗留问题。

焦作市凤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遗留问题涉及房产、土地、医保、社保等内容,只有法院与管理人单打独斗肯定不行。

为系统性化解本案中存在的各类矛盾,且针对管理人前期进驻债务人企业、接管债务人存在困难的客观情况,解放区法院协同辖区政府、人社、自然资源与规划、税务、街道等单位与管理人共同建立凤凰家具公司破产案府院联动机制,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府院联动机制的对接人,针对接管债务人、管理人进驻、对债务人的审计、账册交接与职工安置区的处理等多项重要问题合作联动,化解疑难,协同办理。

鉴于焦作市凤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具有持续运营价值,且重整清偿率明显高于清算结果,为助力地方经济恢复发展,管理人提出企业破产重整方案,该案得到债务人、职工、债权人等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全力支持。

8月23日,法院批准焦作市凤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疑难问题剥茧抽丝得到解决——

“债务人2004年所建设的老职工安置区‘凤凰家具公司院’系解放区多年未解决的问题楼盘项目,业主办理房产证诉求强烈且存在重大不稳定因素。在本案办理初期,安置区居民针对产权证、物业管理、消防设施、企业管理等问题,多次集体向法院和管理人办公室反映。”该案承办法官介绍。

于是,法院、区政府与街道设立问题楼盘专班,并与房产、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此事。通过管理人协调多家法院解除查封、清查完善购房资料、配合业主办理产权证手续,高能推进工作。如今,第一批30户业主已拿到不动产所有权证。

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通过府院联席会议,法院、政府、街道认定了部分职工生活区不列入破产财产;通过府院联席会议,法院与社保、医保齐发力,清偿了职工历史欠薪和社保医保费用;更是通过府院联席会议,法院与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多次协商,解决了部分划拨土地违建问题……

投资人注资金 “凤凰”涅槃重生

10月16日,对于这起破产重整案件来说,是历史性的突破。解放区法院裁定批准《焦作市凤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调整方案》。

随即,通过引入投资人、注入资金,依法清偿债务人的抵押担保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职工权益得到保障,企业得以“重生”。截至11月5日,重整计划及股权变更登记全面履行完毕,昔日“凤凰”再次振翅复飞。

“该案自受理后,解放区法院在市中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与多方联动、打好组合拳,已基本化解突出问题。”范传武说,本案系法院积极实践破产程序、化解过剩产能、保护职工债权、维护社会稳定的典型案例。本案债权体量虽小但案情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法院主动作为,用“提前一步”的思维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为本案债权的公平清偿和重整计划实施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创新思维,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培育管理人”做法,全力探索中小微企业破产案快审快结路径,实现了破产企业“软着陆”。

解放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创新办案模式,不断提升司法效能,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安企利企的服务环境,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