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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焦作市发布2024年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3)
第三类: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和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设施方面
(一)修武县伊赛牛肉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焦作斌华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
2023年10月19日、20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连续2日的巡航飞行检查,发现修武县伊赛牛肉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每日下午定时在污水总排口自动监控设施采样口活动,并使用一个金属容器将污水总排放口自动监控设施采样头罩住,然后使用一根橘红色软管向采样口注清水。经调查,负责修武县伊赛牛肉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营的焦作斌华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因负责人不具备污水处理相关知识,无法保证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便采用向污水总排口自动监控采样口注清水的方式实现达标排放。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对修武县伊赛牛肉有限公司处罚47.4755万元。焦作斌华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已构成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后,已刑事立案。
(二)河南雅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
2024年6月17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河南雅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的沁阳市碳素有限公司焦克路南厂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焙烧车间烟气自动监控采样管线被人为从烟气采样探头处拔下,造成采样管线断开,烟气自动监控设施无法抽取烟气排放口所排放废气。经调取监控视频,2024年6月15日20时41分左右,沁阳市碳素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登上烟气自动监控采样平台,拨动监控视频摄像头朝向,使烟气自动监控采样设备脱离监控范围,拔掉了自动监控烟气采样管,造成自动监控设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数据失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对河南雅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处罚50.7886万元,该案正在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沁阳市兴林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施案
2024年4月15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在线监控数据进行分析中发现,沁阳市兴林商贸有限公司废气总排口2024年3月29日在线数据缺失。经查看自动监控站房视频监控,2024年3月29日6时39分左右有操作人员进入在线监控设施站房内,拉下自动监控设施电闸,导致自动监控设施上传数据终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对沁阳市兴林商贸有限公司处罚12.5万元。
(四)博爱县泰恒昌玻璃制品厂未按照规范使用自动监测设施案
2024年1月21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委托监测单位对博爱县泰恒昌玻璃制品厂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比对监测,比对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流速检测结果不符合《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41/T1344-2019)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对博爱县泰恒昌玻璃制品厂处罚3.3067万元。
(本栏稿件均由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供)